以前,一个文学家说过,到男人心里去的路通过胃,到女人心里去的路通过**。当时,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认为写这句话的男人真贱,让人想用烟蒂去烫平他可以显示性别的地方。

现在,我不得不对他说的某些部分有丝苟同,女人所谓的关系里有了身体的接触后,这个男人会或多或少的走进女人的心里去。说不清楚,KEN对于我来说,算什么,是男朋友还是其他,总有了一般朋友不能及的亲密。

梳妆好离开酒店,已经是下午五点过一刻了。KEN一直牵着我的手,他的坚定,让原本不想承认的我,也只能顺从。也许这就是外人眼中所见到的情侣,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

刚出酒店门口,我的电话就想起了,惊奇的发现是移情别恋的初恋男友。他转弯抹角的问了大半天,也就是想说,他不知道听谁讲的我家住进了一个男人,向我证明到底是不是我的男朋友。我KAO!这个王八蛋不知道现在正躺在哪个女人的床上,在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企图以情动人的给我重述当年。对于这个男人,我很爱,没错,到现在也许还很爱。分手时,他跟我说,让我不要怪他,要怪就怪老天不应该让他长得太帅了,是诱惑太大,不是不爱我。

分手这么久以后,再接到他的电话,或许我应该感动,应该怀旧,或许该哭。不过我真的厌透了他的自以为是,忙打断他说:“晋伟,你给我听好了,你不是梁朝伟,我谢谢你,不要有太多的自以为是,这样很让人讨厌,从我们分手之后,我的世界里就再也没有你什么事了,滚回你的火星去吧!”

挂掉电话,心里舒服了很多,这么些年来被抛弃的可怜弃妇怨言,终于一吐为快了。转头就看到KEN张开成O字型的嘴,我耸了耸肩,轻松的说:“前男友。”抄过他的手,勾住他的右手小指,大步的向前走。嚣张不顾别人的眼光,在人潮拥挤的公交车站,我猛的回头吻住了他的唇。

与我们擦肩的人,无不诧异。我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大胆的以为这是一个谁也不认识我的陌生城市。我从一个低调的女巫变成了一个张扬的魔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不是那个禁锢我爱情的魔咒被解开了,封闭太久的情感,畅流得不着边际。

当他放开胆子,大胆回应的时候,我推开了他。拦下了一辆出租车,我通过后视镜看到他追着车一路的跑,直到气喘虚虚的跑不动为止。车转弯,他消失在我视线里,我扬起从未有过的微笑,在出租车上点燃了香烟。出租司机的眼神,对我来说,不重要,我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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