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韦暖。单身女性。摄影师。
对色彩有着天生的迷恋。
偏爱黑色与红色。
它们有如压抑在我心里的绝望与激情。
拍摄夜晚五彩的霓虹,女子高挑的背影,墙壁上疯狂的涂鸦,缝隙中弥漫的野草……
可惜它们不能换得金钱或是食物。
所以我必须去婚纱影楼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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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镜头里看他人的爱情,幷将一切锁定在按下快门的那一刻。
这样的工作,谈不上喜欢与否,只是单纯谋生的工具,是必须。
~
苏默不上班。
她说她没办法工作,实在缺钱就给杂志社写东西,而事实上她一直很缺钱。
她几乎整日整日呆在家里。
上网,看书,听歌,睡觉,醒来,发呆,抽烟,做饭,等我回家。
晚上,我们一起外出喝酒打电玩看通宵电影或是在家聊天沉默抽烟看窗外飞机的起落。
周末会一起出去逛街吃饭,买些无用但是我们都很喜欢的东西。
买回家就会发现幷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也就扔在一旁,慢慢遗忘。
可是我们依然乐此不疲的买那些没用的东西,以此来填充各自内心的空洞。
苏默买过一盆水仙花。
她说那是她最喜欢的花,因为没有根。
回家后,她要我为那盆水仙花拍照。
我拍了整整一卷胶卷。
苏默问,为什么拍那么多。
我说,因为你喜欢。
~
——苏默,我想知道为什么当初在机场,你选择与我搭讪?
——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带我走,收留我。
——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我能看见你和我一样,没有根。
——苏默,为什么来到这里?
——为了与你相见。
沉默。
窗外的末班飞机终于脱离了跑道,在黝黑的天空里,慢慢消失。
来自于黑暗,又归于黑暗。
~
我叫苏默。
信仰自由与不断行走。很小的时候就发誓要走遍中国的每一个角落。
像是一只躁动不安的鸟儿,一味的飞翔,飞累了就睡在风里。
大学研读了对我的生活没有丝毫帮助的哲学,自己的选择,从未后悔。
毕业后,一直是无业人士,我不适合工作。
去过许多地方,香格里拉,拉萨,西藏,昆明,北京……
大到世界级闻名景点,小到无人问津的小镇山村。
我没有相机,没有必要也没有钱去拥有,所有的记忆都随意记录在那些零散而褶皱的纸张上,是我写作的素材,也是我存在过的证据。
如果我哪天在旅途中意外身亡,这些文字也能代替我向救援者讲述一个又一个或恬淡或凄清的故事,其中当然也包括这已故女子的苍白人生。
无房无车无男友,是名副其实的三无人员。几乎所有的钱都用在维持基本生活、机票和旅店上,存款为零。
一路走一路丢弃,物质如是感情如是,就连曾经有过瓜葛的人,对我而言也是如此。
所以行李总是越带越少,而渴望与之相伴一生的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仍在路上的原因之一。
那个跟随我走了几十个地方的廉价皮箱,是我一直都没舍得换掉的东西。皮箱内常年都有一些随身的衣物鞋袜,不一定精致美丽,但绝对舒适合身。此外,就是无数乱七八糟的纸张、一台二手笔记本、几本快要散架的旧书、几只笔几包烟和一些在旅途中偶然发现的爱不释手的物件。
女人总是有恋物癖的,越是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恋物也越是厉害。而我可能已经病入膏肓。
但带不走的东西,我都不会买。
~
韦暖是一个和她名字如出一辙的女人,温暖而亲切,让人忍不住想靠近。
我想追她的男人一定多如牛毛,但是迄今为止,她一直是一个人。
正如我在机场看见她的时候,一个单薄的身影背靠着一面偌大的落地玻璃,没有行李没有机票,随身带着的只有手中的香烟。
我用了一支烟的时间去了解她,并最终决定跟她走,原因很简单——我们是一路人。
不去往任何地方,也不是刚来自某地,却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选择在机场逗留,除了向往行走,没有别的解释。
她是我来到这里第一个认识的人,这就是缘分。
韦暖很善良,为我的水仙拍了整整一胶卷的照片。
在我几乎要忘却感动这一词条的时候,是她再次赐予了我这神圣的情愫。
一个能让他人感动的人,势必是善良的。
我决定为了她,在此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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