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选后之争(3)

没有银子,还要吃饭,于是居家旅行打工出游之必备招数派上用场,他只好去卖艺,卖艺最合适的地方只有护国寺,终于在那里,他得到了“认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没见过元宝大人,却听战北野说过这只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缘悭一面,如今一听闹市上的人绘声绘色谈起“你妈神对”,立即就想起了元宝大人。

接下来就好办了,元宝大人在哪里,孟扶摇自然在哪里,它被小郡主收为宠物,孟扶摇就在摄政王府。

小七确认这个消息的时候,长长吐出口气……两个多月的流浪,从大瀚到轩辕,他不再是瀚朝新贵,不再是御前红人,不再是黑风骑中因为他年纪小性子烈而个个让他三分的小七统领,不再是新朝建立后人人捧场个个谄媚的“七将军”,他只是待罪的、流浪的、背负着鞭子、用自己双脚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两个多月时间,他被雨淋过被雪盖过,没日没夜赶路累病过,走夜路掉下山崖过,没东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撵过,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难堪的,然而最终都咬一咬牙,爬起来伤痕累累再走,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骂时他还伤心难受了好久,偷到最后就完全熟练了,胳膊下塞着老玉米棒子,一边啃一边夹住人家追出来的狗,肩膀一错便扭断了脖子,剥了皮好歹一顿牙祭。

那都不是最难熬的。

难熬的是寂寞,被抛弃的深入骨髓的寂寞。

荒山野岭夜宿,一个人细长的影子对着一堆冷清的篝火,听远处山巅上野狼对月悠长的嚎叫,一声声在空谷中荡开来,他胸中也荡出一般的凶猛和野性的共鸣,也想那么奔出去,对着月,伸直了脖颈长长的吼一声,吼人世苍凉,吼身为不溶于群的孤狼的寂寞。

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样。

他是狼孩。

自幼父母双亡,被叔叔扔在了大山里,一只母狼领养了他,他以为那就是他的娘,他喝它乳汁,跟它捕猎,和自己的狼兄弟们抱一起打滚,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赤脚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还快的足迹,月亮圆的时候嚎一嗓子,透彻心肺的痛快。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他被一个猎人发现,老猎人捡回了他,教他吃饭教他说话——他一开始只吃生肉只会嚎。

学会了吃饭说话人类基本礼节,老猎人去世了,猎人的儿子再次扔了他——这个狼小子桀骜不逊,看人的眼睛狼似的,留着迟早是个祸害!

这句话他隔着门缝听见,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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