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路请了两天的事假,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呆。(173)直到第二天的晚上,他才懒懒的爬起来,打车到了燕子所住的小区外头,那里有一间叫“宾克斯”的小酒吧,是以前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在燕子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之前,王小路最兴奋的时刻,就是在这里和燕子酒到半酣,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只是,这一切,都已经回不去啦。

王小路闷闷地坐在吧台前的凳子上,有人很快地推过来一杯酒,小路抬头,一张熟悉的面孔嫣然而笑。

“崔姐。”

小路当然认识她,宾克斯酒吧的老板娘,约莫四十岁的孤身女人,五官相貌说不上美丽精致,可是身材却相当出众,尤其是胸前的一对峰峦之胜,更是曾令许多在此买醉的男人不能自已。好在“宾克斯”的两个大块头酒保实在是威慑力惊人,尤其被称为姚哥的那位,论起胸肌达,简直直追他的雇主,所以,这些意乱情迷的男人们,也往往只能干看着过过眼瘾,谁也没有这份色胆,敢在“宾克斯”闹事。

“烈酒,你需要的。”

崔姐是个生意人,不过和别的老板不一样,她的话很少,喜欢叼着一根细细的烟坐在酒吧的角落里看着,她似乎完全不在乎自己生意的好坏,可是晚上也从来不见她离开酒吧回家,在周围居民的印象中,这是一个谜一样的女人。

王小路仰头将酒一口喝下,一道炽热的感觉从喉咙里顺顺口腔缓缓滑落,然后透过四肢百骸,猛的散出来,果然畅快!

“崔姐,燕子她……”

“我知道。昨天那么大的阵仗,这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了。”

崔姐挥手打断了王小路的话,低低的说道,

“她死得冤!”

王小路抑制不住地哭了。

他是多么的喜欢燕子啊!

两人相互沉默,崔姐自顾自地点上一根烟,略有些烦乱的拨开烟雾,望着小路。她和燕子的关系同样很好。

“今天,我陪你喝!”

片刻后,崔姐似乎下了决心,招呼姚哥从柜台下面取出了一瓶包在油纸包中的红酒给两人倒上。

“喝吧,时间长了总归会习惯的。”

崔姐的话充满沧桑。

宾克斯的人今天特别少,小区里出了命案,人们总是要略微的收敛一些夜间的活动,平常活泼的轻音乐,在这个夜晚也换成了黑人的灵魂歌,小路和老板娘一杯接着一杯,人已经从吧台边的高脚凳转移到了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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