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天气变得很快,三更时候还是大雨潇潇,临近黎明时,雨停了,东方的天边露出了一线淡白色的曙光。
红丝和程峰一夜不眠,冒雨赶路,终于登上了一座小山丘,把眼望去,晨曦中,一望无际的湖水荡漾微澜,禹都边城忘情湖出现在眼前。
在忘情湖的岸边,绵绵延延地驻扎了很多军营用的帐篷,顺着湖边,绿色的帆布帐篷数也数不清,一个紧挨着一个。
突然,一声响亮的号角声划破了辽阔的天空,此际正是黑白交替的时候,一般人困意正浓,而军队的集结号令已经发出。
“不好了,集合号已经吹响,我们要快点赶到军营去。”
红丝惊叫了一声,心里焦急万分,匆忙赶路,地上泥泞湿滑,拐杖没柱好,差点摔一跤。
“小峰,你来扶我一把。”
红丝无奈,只得命令程峰过来帮忙,由于他的右脚昨晚被扎伤,又侵泡了一夜的雨水,已经变得肿痛不堪,走路非常吃力。
程峰的样子也很狼狈,因为雨中急行,事先没带上雨具,全身衣服和靴袜全都湿透,心里怪罪到红丝的头上,恨不得一把将红丝推倒在地狠揍一顿,嘴里却恭敬地说道:
“副将大人,军营就在眼前,刚才是起床号,也许咱们赶得上集合号。”
程峰见红丝摇摇欲坠,脚步虚浮,确实需要搀扶,只得勉强伸出一只手扶住红丝。
“但愿吧,咱们快走,千万别误了点卯。”
红丝急切地说着,一手拄着拐杖,在程峰的搀扶下,尽最大努力向军营方向前进。
天渐渐地亮了,军营的大门近在咫尺,一夜的辛苦赶路没有白费,红丝他们终于可以不用担心迟到了。
新兵军营的大门口,有一队站岗的哨兵,由于都是新兵,执行任务的时候一板一眼很认真,看见大门外来了两个人,年纪不大,浑身湿辘辘的,穿的都是平民百姓便服,急忙一起上前阻拦。
“站住,干什么的?”一名哨兵喝问。
红丝把拐杖交给程峰,站直了身子,用袖子抹了一把汗水津津的脸庞,气喘吁吁地说道:
“我叫红丝,是新任命的先锋副将。他叫程峰,是本副将的护卫。你们快点让我们进去,别耽误了列队点卯。”
几名哨兵面面相视,对红丝说的话很怀疑,眼前这两个人一副穷困潦倒的摸样,看样子淋了一夜的雨在赶路,如果真的是先锋副将,不可能这么狼狈的。
“你们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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