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里,写下文字的,不再是娄厉。我将代替他,写完这最后一篇感言。文笔压抑了这么久,终于能随心所欲了。

现在已经是深夜。怎么说呢,现在的内心,没有预想中的五味杂陈,更没有翻江倒海。打开窗户,我的心就如这黑夜一般静寂,除了偶尔有高速开过的夜车,打破这寂静。

想说的话很多,让我理一理思路。

先说说我吧。

从小,我并不是一个擅长文字的人。小学时,我连笔都握不稳,经常被老师批评字写得乱。每周的周记作业,都是在父亲的帮助下,他念一句,我写一句。那时我就觉得,写字是世界上最讨厌的事情,我更不能想象,会有一天,我能自己写出一篇一百多字的周记。

后来,或许是任督二脉被打通,三四年级的时候,有同学夸我的作文写得好,写得漂亮。为了让那颗小小的虚荣心能够得到可持续满足,我就把各类满分作文当做圣经,巴不得背下全书,通通应用到我的作文里边儿。

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之下,我果然得到了奖励:钢笔字写下的作文,经常被挂到黑板旁边供全班人欣赏,也有过作文播报给全班的殊荣。

当然,那时候的我,并不是真的喜欢写字,我只是觉得,这样很酷。

四年级时,我的三叔,送了我第一本小说,也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小说。名字我现在都能记得:《达芬奇密码》。其实,书上那些晦涩难懂的译文对那时的我来说,基本无法理解。可我就整天捧着那本书,生嚼了一遍。原因很简单,那时候周围的人都捧着百十来页的小学教材,而我却抱着一本厚如字典的小说——这样很酷。

再后来,我接触到了电子书。初中时候的乐趣,就是上课用手机看小说。什么《鬼吹灯》啊,《盗墓笔记》啊,《荒村归来》啊,我也记不起自己都看了些啥,反正火爆的、有名的,我通通下载到手机里,看了个遍。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创作欲望就来了。我尝试着写出自己想写的故事,因为那些劣质的故事,已经不能满足我了。于是,我就在作文本上,写下了第一篇小说——《越南记事》。或许你现在在网络上,都能搜索到这篇小说的不到三万字的开头。因为这篇后来发表到网站后,被毙掉了——据说涉嫌激进政治,还是政治敏感什么的。

我也写过什么2014中美大战,谁谁谁盗墓片段——当然,都只是闹着玩,不超过两三千字。

说这么多废话,其实只有一句:折腾了这么多年,从严格意义上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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