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站在云琅面前的时候,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一个劲的往相对熟悉的丑庸怀里钻。

云琅看了一眼红袖,就知道丑庸跟小虫为什么会担心,并且嫉妒了,才九岁的孩子,就长成祸国殃民的模样,难怪她母亲拼着一死也要把她交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云琅。

“七天后再去看你母亲一眼,然后就跟着丑庸,小虫好好的过日子,听王温舒说你母亲也是人家的侍妾,你在这里的环境可能还要比你在来家好一些。

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长大……就算是对得起你母亲的牺牲了。”

红袖怯生生的点点头,只是大大的黑眼睛里依旧满是不安。

原本发麻布这种事情云琅是交给梁翁跟丑庸的,谁知道丑庸硬是给云琅穿上裘衣将他按在一张粗糙的椅子上,如同座山雕一般的俯视着下面欢喜的等待领麻布回去做衣衫的妇人们。

老虎就趴在云琅身边。

只是这家伙现在威风全无,满庄子的大小孩子们最喜欢跟老虎一起玩闹,早就没人把他当做兽中之王看待了。

只有褚狼他们才知道,大王发威的时候是何等的可怕。

“拜谢小郎……”

“小妇人给小郎磕头了……”

“多好的麻布啊……”

此时的云琅就是一尊摆在神龛上的泥雕木塑,一脸的威严,让所有人把自己这个家主认了一个遍。

仅有的一点绸布,被丑庸,小虫理所当然的瓜分了,连小虫老娘都没资格领。

云琅就不喜欢穿绸缎衣衫,拿东西冰冰凉凉的,还滑滑的,穿上那东西就像给身上裹了一条蛇。

麻布这东西白查查的,需要染色之后才能做衣裳,这难不倒那些妇人,这一点,云琅很放心,妇人天生就有把衣裳弄漂亮的本事。

红袖也分到了一点麻布,不算多,却足够她做两套衣衫的,丑庸抖开红袖的麻布,在她身上不断地比量着,说是能做两套夹袄,剩下的还能做两双鞋子,看的出来,红袖很高兴。

家里的粮食多起来了,所以今天就不喝稀粥了,从渔把头那里换来的鱼早就被褚狼他们给制作成咸鱼了,因此,今天的菜就是蒸咸鱼。

云琅瞅瞅自己碗里的半截黑了吧唧的咸鱼,心中叹了口气,一个伟大的后世人,日子竟然沦落到了吃咸鱼的地步……

老虎同样是不吃咸鱼的,那东西有刺,无奈的嚼着高粱米饭,吃一口,就冲云琅咕哝一声,委屈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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