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没有马镫和马鞍的时候,其实很多人出门都不愿意骑马,主要是身体受不了,短程还好,长途几十里路颠下来,蛋蛋都要变形,但自从陈旭发明了马镫马鞍之后,这种彻底改善骑马的神级装备一下让骑马成为了一种非常舒服和火热的运动,渭河岸边的河滩上,几乎天天都有人策马比赛,而且还要把千篇一律的马鞍和马镫改造成独居特色的装备。

普通的马镫和马鞍就是竹木制作,穷人家的甚至皮革都不用,都是用麻布,但在这些纨绔看来,普通的马鞍马镫是无法显现他们与众不同的身份和地位的,马镫必须用最好的钢铁,上面还要铭刻各种花纹甚至挂上玉石作为装饰,马鞍普通皮革也不能彰显个性,因此必须寻找手工精巧的工匠特殊定制和改造。

眼前这群纨绔的马匹就是如此,除开都是清一水的匈胡骏马之外,马鞍上镶满了各种黄金和宝石,五颜六色晃的人眼花缭乱,而且马脖子下面还要悬挂铃铛,其中一个家伙的马头上还扎了一排五颜六色的尺八长的彩色羽毛,看起来就像印第安人的酋长,骑行之中颠簸摇晃,充满了二逼出行的既视感。

看着骑在这匹印第安酋长马背上得意洋洋来回走动的纨绔,陈旭脸皮抽抽了几下。

这种审美观最好能被人打死才好。

不过显然陈旭错误判断了秦朝人的审美观点,几乎所有的纨绔都对这匹印第安酋长马非常羡慕,都说明日也要给自己的爱马扎上羽毛头套装饰一下。

“哈哈,某昨日突发奇想,没想到骏马装上这五彩锦羽之后平添风采,如此良辰美景正是娱乐戏耍之时,我等早些出发吧!”马背上的家伙提着马鞭得意的大笑。

“妹夫,太阳已经老高,人也到齐,可以出发了!”蒙云抬头看看天色也催促说。

“上车,准备出发!”陈旭回头看了一下,发现一切都准备妥当,于是意气风发的挥手下令。

韩信满脸兴奋的腰跨一把短剑赶紧爬上马背,等所有女人和孩子都上车坐好之后,陈旭和蒙云等一群纨绔才翻身上马。

“出~”一袭锦服的蒙云激动的大喝。

“驾~驾~”一群纨绔争先恐后的甩动马鞭,双腿一磕马镫,七八匹骏马便率先冲出清河别院的大门,同时还伴随着各种兴奋的怪叫。

这群纨绔年龄都和蒙云差不多,正值二十郎当岁,虽然皆都结婚生子,但纨绔的本性决定了他们的属性,那就是整天只对吃喝玩乐感兴趣。

大秦立国,贵族阶层已经形成,这些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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