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时值初冬,代郡北部的高柳县一带,此处景致不同于中原,反倒更似塞北,在山峦之间,有一望无际的草原,风起云涌,枯黄的草叶摆动一如波浪,整个世界变成了青铜色。

这地广人稀的边邑,此时却有一支庞大的骑兵正在行进,人马数万,皆披兽皮,毡帽,手持角弓,近半骑手装备了鞍、镫。大队人马践踏土地,扬起呛人灰尘,甚至会将沿途遇到的一些乡邑百姓掠走,充入骑队身后,那越来越大的奴隶队伍里。

是匈奴人的部队,这本该是燕代之地百姓的天敌,但此刻时刻,不远处高高耸立的黄土烽燧,明明有代卒在守卫,却在眼睁睁地看着群狼横行,却没有点燃任何积薪。

这是代王韩广的命令,说这群匈奴人是“盟友”,是来帮助代地人,抵抗残暴的秦军!

“秦人再残暴,能有胡人凶恶?”这是大多数当地人的看法。

但所有边塞,都已在韩广的命令下大门敞开,引狼入室。

一只猎隼高高在上,盘旋于深蓝天际,俯瞰匈奴人不断越过秦长城南下,它绕了一大圈,最终飞回了主人身边,轻轻停歇在主人手臂上。

高高的山岗上,头戴金色鹰冠的匈奴大单于冒顿,一手任由猎隼停留,一边对前来迎接的一位中原冠带士人道:

“这句俗语,蒯先生听说过么?”

站在冒顿面前的,正是原先赵王歇极其信任的客卿蒯彻,如今他已抛弃了灭亡的赵国,投靠了新主人。

他露出了笑,用娴熟的匈奴话说道:“听过,翻译成夏言就是,枯萎的野草,也遮不住尖锐的鹰眼。”

“没错。”

冒顿看着猎隼道:“所以我能看清,蒯彻先生游说我来南方进行的这场狩猎,可不容易,我要面对的,是一头凶恶的黑犬,它牙尖爪利,一不留神,鹰隼的翅膀,就会为其所折!”

匈奴在过去三年里,几乎恢复了过去的强大,已统一漠北的冒顿,乘着东胡崩溃,中原各势力内战,先占云中、又取北假,将单于王庭迁回头曼城,又掠朔方、上郡数万口新秦人,算是吃得盆满钵满,为匈奴各大人所服。

但他,没有自大到以为,自己能与锐意一统的黑夫一决高下的程度,哪怕偷学了马鞍、马镫,但比起中原来,匈奴不论在国力、人口还是科技上,依然是劣势。

蒯彻也不吝承认这点:“黑夫所统辖的秦军,看上去的确很强大,持戟数十万,刚灭亡了楚、赵,气势正盛,只剩下燕代之地未曾归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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