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头狼,又或者是狼王,从来没有定数必须是公狼。

只要个体战斗力和统御能力足以服众,能够带领狼群获取血食,那么母狼也同样可以登堂入室,成为了狼群中的首领。

拥有一身灰白色长毛的狼王竟然是一头母狼,确实有些出乎不少人的意料。

但是德吉村里的人们却并没有太惊讶,毕竟在松州地区,除了藏族以外,另一个人口众多的民族,羌族依然还保持着女性当家的习惯。

更有传说,上古时期的女娲便是出自于羌族。

在松州的地界,女性都能当家作主,话事决断,那么狼群里面冒出一头母狼王便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尼玛!尼玛!”

小伙子声嘶力竭的喊着。

自家养的二哈把草原上的狼王给睡了,不啻于穷屌丝睡了女王陛下。

光这件事儿就足以让他吹上一年的牛逼。

更何况自己从小抱来养大的狗,早已经养出了感情,怎么可能舍得让狼群拐走。

哈士奇意识到跟在后面的狼王停下了脚步,它也放慢了步子,回过身来张望,还摇头晃脑的叫了两声,是地地道道的狗吠无疑。

意外遇到的母狼王颇合它的胃口,自然是非常希望带回来,继续当自己的rou便器。

头狼们的呼唤让母狼王犹豫不定,既想跟着哈士奇,又舍不得自己的狼群。

它来回打着转,狼群的嗥叫越来越密集。

迟疑了一会儿后,狼王慢慢的来到哈士奇面前,舔了舔它的嘴巴,然后毫不犹豫的转身飞奔而去。

“嗷呜!”

狼王发出嗥叫,狼群景从。

若尔盖草原的狼王一声号令,无有狼敢不从。

狼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远方,狼群汇聚,跟着如同潮水般退去。

哈士奇回到了栅栏里面,冲着草原吐着舌头,不知在想些什么,脖子上的缰绳落在了铲屎官手里,再也跑不掉了,或许早就习惯了。

狼群在天地间追寻自己的自由自在,狗却依附于人类的生活圈,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方式,因缘际会的来一发,并不会让任何一方改变自己的生活。

“成了!”

老猎人潘迪希一拳砸在自己的手掌心。

狼王的心思已经不在继续攻打德吉村上面,自然不会再在这里多待,率领狼群从容退去。

德吉村的困局也就这么因为一头贪吃耍浪的哈士奇而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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