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一带乡村,有几个特别的行当,不管世道怎么变,这几个行当的某些特征都纹丝不改。

其中一个,就是卖豆腐。

卖豆腐这个行当最直观的一个特征就是:早。

五冬六夏,都是寅正时分出门,等日头出来,到了早饭的点儿,卖豆腐的就要回到自己家了。

卫爷爷豆腐做的好,原先每天往泽阳城最大的超市送十箱豆腐,他都是凌晨四点准时开着小卡车出门,向南,一路吆喝着经过邱家坊、孟唐寨几个村子,卖出两箱豆腐,五点左右到泽阳,把豆腐放在超市值班室门口的收货箱,然后向西。

出了泽阳新城,过新城和老城的分界线——梦泽河——后,接着开始吆喝,经老城、老鸦岭等几个村子,转个半圆,最后,从狐狸坡回家。

二十六年前,卫爷爷有一天凌晨从孟唐寨过的时候,听到村东头离村子几百米外的水井房里,传出婴儿的哭声,后来他知道,是那个一睡觉身上就冒黑气的孩子和他母亲一起,被赶到水井房里住了。

不过,那对母子只在里面住了两个多月就离开了,听说,那位年轻的母亲主动起诉离婚后,带着孩子去外地。

卫爷爷当时为那对母子松了口气。

二十三年前冬季的一天,卫爷爷送完了给超市的豆腐,走到老城边,正准备吆喝时,隐隐约约看到梦泽河边,有一高一矮两个人影,当时零下十度左右,凌晨五点多一点,不可能是晨练的人,卫爷爷心下疑惑,迟疑了片刻后,他还是决定过去看一下。

于是,他救下了林明月和他的儿子——三岁的林逸。

林明月离开唐家后,带着七个多月的儿子去外地打工,到了那里,她才发现自己根本不可能出去工作,因为儿子林逸不能交给除她以外的任何人照顾,他身上的秘密一旦被外人发现,等着他们母子的就是被房东驱逐。

离婚时,林明月要求唐文渊一次性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司法院判了三十六万,唐文渊只给了他十万,说再多,他母亲就要上吊。

林明月曾要求司法院强制执行,唐文渊的母亲撞墙、上吊各种撒泼,并且对到家里调解的所有人描述那个小魔鬼的种种可怕之处,林明月不愿意让儿子的事情被更多人知道,只好离开。

乡村和小城都更不容易保守秘密,林明月带儿子去的是魔都。

没有工作,租房子,还要养活一个幼儿,一年多,十万块钱已经所剩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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