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恪站在地铁站的地图前,用了好几分钟才看明白了自己大致该怎么坐车,在哪个站换乘。

这是他此生第一次坐地铁,除了感叹人真他妈多之外,就是庆幸自己知道许丁那套房子附近的地理特征,要不他连自己该在哪一站下车都不知道。

随着人群挤进车厢,程恪被挤到了一根杆子上贴着,肚子上还顶着一位大姐紧握杆子的手,他在大姐愤怒的“你怎么这么没有素质一个人要抱一个杆子别人的手都被你压住了都不知道让开”的目光里努力提气,并且让自己的身体往后,离开杆子。

经过了漫长的煎熬,在还有一站地就下车的时候,上车的人才终于变少了。

程恪走出地铁站的时候低头扯了扯衣服,两团小小的白毛被风卷着从他眼前飘过。

这会儿了他才猛地注意到自己就这么挂着个破口子走了一路,羽绒服这一格里的绒已经飘光了,刚那两小团,估计就是最后的两团。

程恪按了按破口,腰上的刀伤再次开始刺痛。

许丁这套房子,程恪其实只去过两次,都是路过进去呆了一会儿,去物业拿钥匙的时候也许是因为他看上去有些惨的衣服,物业犹豫着打量了他一会儿,又给许丁打了电话,确定他就是要拿走钥匙的人。

程恪拿着钥匙进了屋,脱了外套往沙发上一倒,就不想动了。

他活了二十多年,虽然整天无所事事一事无成,但不愁吃喝,从来没体会过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没有钱”是怎样的概念。

或者说他从来没想过,没钱还能没到这种程度。

现在他连个盒饭都买不回来。

操!

虽然他并不想吃盒饭。

他盘算着自己接下去要做的事,休息一会儿换一件许丁的外套他就该出门,去补他的卡买他的手机。

但是一想到目前出门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只有公交车和地铁,他就一动也不想动了,非常烦躁。

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事情突然就变成了这样?

程恪不愿意去琢磨这些毫无意义的问题,但脑子里却始终都挥之不去。

一直在沙发上愣到过了午饭时间,他才慢慢坐了起来,慢慢走进浴室,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

精神面貌还可以,不算太颓败,毕竟这两天老跟精神病打交道。

他侧了侧身,抬起右胳膊,看到了衣服上的刀口,不过没有想象中的血迹,再把衣服掀起来,才看到了一道两三寸长的暗红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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