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安巴老汉的精神状态很好,他已经很久没有上山打猎了,眼看着青草芽芽冒了出来,肯定会有出洞觅食的马鹿野兔子啥的,他们这四个人也该改善改善伙食了。
用老汉自己的话说,他是鄂伦春族,是属于这山林的孩子。一日不让他打猎,他就浑身痒痒。这一下子躺了几个月,身子早就长满虱子了。
再不出去,这山林子恐怕就不认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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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拦着他,如今正是倒春寒,再加上老汉长期没出去活动了,这一下子就是去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虽说现在的野兽出来觅食的多,可也是它们冬日蓄的口粮用尽饥饿难耐时,这时的野兽最凶,万一出了什么事可怎么是好?
“老汉,你把枪给我,我去给你猎!”
金满堂坐在门槛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他才是这里面最闲的那个。无论谁出去打猎都行,只要把他带上就行。二少爷的血性在这山中都喂了麻雀了,再不出去,他也快疯了。
“不就是想吃肉吗?我去让小纸人给你们搞点儿,大的没有,山鸡野兔子还是应有尽有的...”
“你可别搅乱了,这么长时间也没见你给我们改善点儿伙食...”
金满堂拍拍屁股,接过老汉手里的猎枪,他今天定要筐回一窝兔子来。
“那我不是忙着练功吗?”
“...”
没等老汉和凌霄得出结论,这两人又吵起来了。
最后,谁也没争过倔强的老汉,四个人都收拾收拾出了门。打猎去了!
老汉虽然脚步不如之前轻便,可胜在精神好。他蹲在树丛间,用手中的猎枪射中一个个猎物时,心中这才踏实起来。
“老汉,你这枪法可以啊!”
二少爷平日也是玩枪的,而且那枪可比老汉的猎枪高级多了,但显然他的枪法和打猎的技巧和这个长期穿梭在山林的老猎人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老汉,我认识一个兄弟,他手里的家伙儿事比你这个不知道高级多少辈。等我下山给你搞点儿过来,保证你顿顿吃肉,餐餐见荤腥!”
老汉得意的笑笑,他拍了拍手中的枪杆摇头。他谁都不要,就要这个老伙计!
就算自己一丝神力都不剩了,他还有这杆枪,凭借着鄂伦春人对山林的熟悉,他一样可以在这里生存下去。
“开春了...”
突如其来的一句,让其他三人不明所以。可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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