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电闪雷鸣,大雨倾盆而下。

一座万家灯火、异常美丽的岛屿,在黑暗中显的格外耀眼。而在一条笔直的通往港口的道路上,可以看到一辆飞奔而来的面包车正在疯狂的行驶。

在路灯下,一个浑身纹身的光头壮汉,正在疯狂地扭动着方向盘,而坐在副驾驶座上同样是一个壮汉,唯一区别的就是他脸上布满大大小小的刀口,十分狰狞。

“兹.......”

一阵急刹车,面包车停在了尖沙咀码头,两个壮汉快步跑到车尾,很熟练地一人一头抬起车上的麻包袋,显然这两货已经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

“真是晦气!这样的大雨天,还要跑来扔这个二五仔.......真不明白,咱们14k的当家红棍,怎么偏偏会是个反骨仔。还好发现的早,要不然社团就有难了。”

走在前面的刀疤男,摸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对走在后面的纹身男,恨恨道。

“嘿嘿,你问我我问谁呀?昨天还一起大碗喝酒吃肉泡马子,谁想到今天就变成了一具尸体。不过红棍就是红棍,骨头真硬,打的那么惨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说真的,老子真的有点佩服,在社团整整三年都没有被发现。”

踏着前面的脚印,走在后面的纹身男,有点佩服地说道。

“兹....扑.....”

麻包袋一不小心被护栏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而麻包袋里的尸体也丢在了地上。

轰隆!

突然,一道雷电划过天际,在闪电的照耀下,看清了地上雨水中的尸体。

一个黑发的少年,这少年十九、二十岁的样子,身体修长。在满脸伤痕的情况下,也依稀能看的出他英俊的面孔,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他浑身上下都是伤痕,而衣服上更是血迹累累,一动不动,双手还紧紧地握着,似乎忍受着极大的不甘。在他的胸口,更是模糊不堪。

“扑他老母,真他娘的霉气,双手抬尸体真他娘的是背到家了,明天的赌马一定输...可惜了,我买的马经了。”

两个壮汉抬着地上的尸体,动作粗鲁,就好像抬一袋货物一般。

“好了,别再埋怨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两个就是个跑腿的,在这里扔海里就算了。”

“烂扑仔,你变聪明了。就在这里扔了,明天我还要赌马,省的沾染晦气。”

...........

然而,两人都不知道,在他们说这翻话的时侯,他们抬着的少年,睫毛颤动了两下,脸上闪过一丝愤怒的神色。

“噗通........”

这两货说到做到,刚说完,这边就把麻包袋扔到了海里去了,干净利索,专业至极。

从下车到完事,前后不过片刻,半柱香的功夫都不到,两人便开着面包车走了。

然而,就在两人彻底消失在尖沙咀码头的时侯,原本沉下水的少年,缓缓浮了起来,用不雅的‘狗刨式’游到了海边,然后趴在了岸边喘起气来。

“看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处境堪忧啊!”

唐辰望着在风雨中的码头,缓缓说道。星辰般的眸子中,闪过一抹雪亮的光芒。

唐辰在掉在地上时就醒了,只不过,并没有出声。任谁发现自己突然出现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并且在一个陌生的身体里,还被两个不友好的纹身壮汉抬着,都会先保持沉默。

从容镇定,深思熟虑!

这一直是唐辰的行事风格。在弄清楚自己的处境之前,唐辰绝不会轻举妄动。

唐辰这具身体的主人,是o记派到社团的卧底。只不过人家卧底都是被长官逼的,而他的卧底是主动要求的。

唐辰的老豆唐雄很悲哀地投错在香江最黑暗的年代,最可悲地是唐雄还是一个一腔热血的好精察。你说,漆黑空中一点亮,这不是找死嘛?

果然如此,好事干多了总会遇到鬼的。唐雄在三年前,不知什么原因被十四k元朗之虎四眼细李支叶买凶杀害,随后唐辰的世界就变的黯淡无光,失去了光明。

为了把这个元朗之虎绳之以法,唐辰在他老豆搭档的帮助下,依然加入了精队,然后当起了卧底。

就在不久前,唐辰卧底的身份被揭穿了。

社团的人最恨的就是反骨仔,在社团中,元朗之虎更是上火,不上火也不行,那可都是他犯罪的证据。

他派出所有的手下,拦堵截杀唐辰,唐辰寡不敌众下,被擒了。说到底还是唐辰硬气,愣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活活被打死。

唐辰查看完这些记忆后,也是唏嘘不已。毫无疑问,他现在的处境可以说十分不妙。他虽然幸运的逃过了前世的坠楼身亡,转世重生获得了这具身体,但也同时继承了这具身体的故事。

“肋骨断了五根,双腿骨折,十指断了六个,英俊的脸还好没被毁容!”

唐辰在身体检查了一边,细察片刻,给出了诊断。

不愧是混黑社会的,下手倒是很专业呀。

唐辰并不是“唐辰”。在来这个世界之前,他是一个混吃等死的公务员。在这个无权无势的时代,他作为孤儿,一个天不收地不养的孤儿,想上位那就是白日做梦。

当然,作为祖国的四有青年,他曾经还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好青年。而生活中的挫折、失败、碰壁....几年之后,满身伤痕的他仍然一无所有,可他却学会了一个词....“生存”。

人背喝口水都塞牙,这不他正好好地在办公室写报告,结果头上的吊顶掉下来砸到头上。他本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再次醒过来的时侯,居然穿越到了70年代中期的香港,附到了一个同龄的陌生少年身上。而且,脑袋里多了许多不属于他自己的记忆。

..........

“可惜他受了三年的罪,打了几百场架,砍了不少人,还告了很多密,最后还被杀父之人打死,都没看到元朗之虎绳之以法。”

唐辰心中暗暗摇头,涌起了一丝怜悯。

“从现在起,我就是唐辰。再没有人能欺负得了我。你的杀父之仇我替你报!”

唐辰仰面仍有雨水的洗礼,眼中闪过一道锐利的光芒,暗暗道。

说完这翻话,唐辰倒吸了一口气,不是他矫情,而是疼的。

唐辰五岁的时候,福利院的老院长觉得该给这小子取个正经的名字了。于是他去和唐辰商量,因为这个名字要正式上派出所户口,以后要伴随他一生的,随便取个阿猫阿狗的名字恐怕会被唐辰记恨一辈子,这件事必须要和他商量。

唐辰印象里的老院长一直是个很慈祥很minzhu的老头儿,当然,也不排除老头儿自己犯懒,懒得一个个给他们取名字,干脆让他们自己想。

老院长找到唐辰的时候,这混小子正给福利院的小伙伴们表演节目,五岁的唐辰浑身光溜溜的,胯间用绳子绑了一块硕大的树叶,堪堪遮住了他那只尚不算雄伟的玲珑小鸟,正用一种风sāo的姿势一扭一扭的给小伙伴们表演夏威夷草裙舞,小模样即猥琐又犯格,小伙们乐得哈哈大笑,唐辰也越扭越开心......

老院长乐了,这是眼露星辰的孩子能给人带来欢乐的人。

于是唐辰就成了唐辰,还成了老院长的大徒弟,当然老院长也就只收过他这么一个徒弟。

唐辰练了这么长的武术,深知这些伤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对他自己绝对是致命伤。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赶快找间医院进行救治。

由于双腿骨折,身体虚弱。唐辰只好找两个树枝当双腿了,幸好身体好能够坚持,但即便是这样,速度还是非常慢,只能用龟速来形容。

唐辰就这样一步挪一步,在风雨交加中寻找电话亭,这也是他唯一活命的机会。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他快坚持不住的时候,他终于找到了电话亭,在身上摸了一块硬币,很熟练地拨通了一个号码。

唐辰还没有说话,嘴角就流出大滩的血水,模样看起来怵目惊心。

他拿着电话,说道:“林叔,快来救我......”

说完,就昏了!

“喂...喂...”

睡意蒙蒙的孙文林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拿起话筒连喂了几声都没人应答,脸上的担忧更甚,再也没有一点睡意。

林叔快来救我?这事要命的节奏呀?轻则缺胳膊少腿,重则可能连命都没有了。

不顾自己的衣衫不整,看了一下带来的号码,孙文林连忙狂按了一个号码,喝道:“马上给我查一下858448是哪里的公话?”

“sir!请等一下。”那边人说道。“孙sir,这个号码是尖沙咀码头附近的公话。”

“我知道了。”孙文林说道。

挂完电话,然后他又按了一个号码,喝道:“召集所有的人,马上赶到尖沙咀码头。”

孙文林放下话筒,握紧拳头,脸色犹如蒙上了千年的冰霜。

“不管是谁,如果辰仔出一点事,我要撕下他一块肉下来。”孙文林杀气腾腾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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