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满眼的红与黑,康斯妮觉得自己被点燃了对鲜血的疯狂渴望。那满城腐烂腥臭的味道此刻都让她感觉那么香甜。

这是被初拥转变的低级血仆血奴才会拥有的感受,一种永无止境的饥渴。无法抑制的饥不择食。

如果不加控制,这些血仆血奴会咬死任何他们能捕捉到的活物并吸干献血。哪怕是战场上烂在地里几周的腐尸都要扑上去大快朵颐一翻。而那些猎物崩坏和杂乱的基因,会复仇般地随着积累破坏血仆的身体和精神,让他们变异,变得丑陋,虚弱,又疯狂。

血族的力量是由血脉决定的,任何吸食都会不可避免食物的血脉混杂进自己的体内,进而发生微不可查的变异。对于它们而言,人类的基因是最稳定的。所以真正的血族只会吸食人类。

而血族中的贵族更是挑挑拣拣,很多贵族战士只选择强壮的男人作为食物,认为这会增强他们的实力;而一些年长的上位者,则会用儿童的鲜血保证自己的皮肤如婴儿般光洁。

虽然效果微乎其微,但是千百年累积下来就会是一种相当明显的差距。而康斯妮贵为公主,原本是只吸食美女的。

此刻,她却不受控制地被点燃了低等血仆身上才会存在的疯狂食欲。她想要冲进城去,吸干街道上的每一具饿殍,水沟中的每一挺浮尸。不止是想要,而是无比渴望!

被自己异常的疯狂所震惊,康斯妮忽又找回一瞬清醒。

是那诡异的琴声迷惑了自己,还是这陌生的世界有什么蹊跷?自己刚才在做什么来着?不行,得去那座城里弄明白!对,去城里,那里一定有自己异常的答案……还会有更多的鲜血!对,更多的鲜血!

带着一串墨色的残影,康斯妮冲下了山丘。以她的速度,跑到城门只需要不过四五分钟。但她却在半途停下,因为她见到了一个十分怪异的场景。

一只土拨鼠……嗯,真正的土拨鼠,只比她膝盖高一点的小家伙,正在麦田里拔着麦子。边拔,还边唱着歌:

“饥荒啊,饥荒啊,这月不拔完麦芒,下月杂草怎会长……”

“你是谁?你在干什么?”若不是听到这东西在唱歌,哪怕受到不明影响满脑袋都是疯狂想法的康斯妮也不会对一只土拨鼠讲话。

“如你所见,老爷,”土拨鼠没有停下手头的活计,乐呵呵地回答:“我是一位农夫,这是我的土地。我们的城市正在闹饥荒,猪国王命令每个农夫都必须上交一百斤杂草以应急,让市民们勉强糊口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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