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

李云枫想了想,说道:“可以啊。”

萝丝随即笑道:

“我先来,就叫搬运社如何!”

萝丝的父亲卢卡尔,因为其招式能够将对手拉到角落,在加上其大公司社长的身份,故而被人戏称为搬运社社长。

只是……

“萝丝,你拿你父亲寻开心,没问题吗?”

感受到李云枫看向自己的眼神,萝丝耸了耸肩,开玩笑似地说道:

“那又如何,反正我父亲已经死了。”

好吧,这小妮子是没正型了。

但有意思的是,向来人狠话不多的皋月,这次居然也加入了进来,说道:

“搬运社?萝丝,这种听上去就觉得像玩笑一样的名字也亏你说得出口!要我说,叫鬼龙院即可。”

嗯?

鬼龙院?

那不是皋月的姓氏,以及她所拥有的财团名字。

听到这里,李云枫似乎明白过来,为什么萝丝会突然开口,说给队伍起名了。

原来,是为了队伍的控制权,也就是队长的身份。

虽然以主神空间的规则,任何中级或以上成员都能组队,但发起组队的人未必就是队长,因为真正的队长应该是能够服众,让所有队员都能认可的人。

具体到李云枫三人的小队,貌似还真没有决出这样的人物。

毕竟无论是萝丝,还是皋月,在地球上都是位高权重的人物,你让平时久居高位的她们,放下身段做队员,确实很有难度。

或许,在一开始二女知道就这一点,所以在刚开始组队的时候,并没有提出这个问题。

可现在,经过刚才的战斗,虽然依靠本能的默契打赢了,但这并非长久之计,之后的战斗只会更加惨烈,急需一名能够服众的队长坐镇指挥。

于是乎,萝丝就出手了,以给队伍起名为由头,实际上是把队长人选的问题摆到了台面上,皋月随即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便立刻就队名问题,和萝丝争论了起来。

什么?

李云枫?

拜托,李云枫在公司里是高级打工仔,要听总裁的话,在家里是好丈夫,要听老婆的话,哪怕加入主神空间也不是自愿的。

如果没有主神这个混球,各种威逼利诱,加坑蒙拐骗,李云枫肯定还在家里和老婆过好日子呢!

于是,习惯听女人话的李云枫,自然对队长之位并无想法,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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