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是一名杀手,从事杀手行业一年时间。

我的名字叫程峰,男,今年7岁,身高17八,体重75公斤,未婚,身体健康,三围是,,,我的丁丁尺寸,额,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了,与主题无关,会被河蟹神兽夹断的,我不想失去它。

我的样子长得不是太好看,虽然我一直认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人,但一直没有得到承认过。我的额头有三条竖纹,别人都是三条横纹,而我的双手却长了两条连在一起的横纹,别人的双手都是分开的断纹。算命的给我算过命,说我这种命的人是天煞孤星,将来不是大富大贵,就是牢底坐穿。我不信命,但许多时候,命运还真得琢磨不透,把你玩弄在股掌之间。

从事杀手这个行业已来,我已经杀过三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不男不女的人。不要问我不男不女这个人的问题,我不想谈,想起来我有点恶心。

为了钱,我可以做任何事,包括——杀人。

原来我不是这样的人,我也曾经是一名阳光的骄傲少年,在幼儿园拿过红花,在学校拿过三好学生奖状。我得过学校少年作文二等奖,一等奖被我们班另一位同学得去了,他的作文题目是《我的班主任母亲》。是的,我同学和电影里那位写过《我的区长父亲》的作者是一样的,都是属于成功人士的后代。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我有一位父亲,却有两位母亲。听起来我父亲好像很有齐人之福,其实现实不是这样的。我的母亲在我记事的时候去世了,我父亲又另外娶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怎么说呢,不是对我不好,而是对我很好。而我,却接受不了她的这份好。我认为,是她夺走了我亲生母亲在我父亲心中的地位。后来,他们又给我生了一个妹妹,我很讨厌她,她成天像个鼻涕虫一样跟着我,我很烦。

17岁那年,我记得我被她烦得不得了,为了甩开她,故意把她扔在商场里,而我从后门跑了。那年,她只有4岁。后来,她被警察蜀黍送回了家里,我被父亲打了。

是的,在我记忆里,这里他第一次打我。打的很重,牛皮的皮带狠狠的抽我,快被抽断了。而那个女人哭着拉着父亲,我不知道她是真心还是假意,我只看到了所谓的妹妹在一旁没心没肺的傻笑。

我很痛,不是身上痛,虽然身上也很痛。但是我心里更痛,却无处诉说,我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我恨我父亲,如果我亲生母亲活着,一定不会让他打我。我恨我所谓的母亲,她夺取我亲生母亲的地位。我恨所谓的妹妹,如果没有你,我的世界会多美好。

后来,我离家出走。我离开了这座城市,我在外面四处流浪,由于我没有什么学历,只好给工地搬砖。可是工头欺负我年纪,给我的工钱比别人少很多。

我从那里又跑了,就像和离开家时一样。临走时,我拿走了我应该拿的那份工钱,多一分我都没拿,因为那不是属于我的。虽然我很穷,但我不是贼。就像我当杀手一样,虽然我去杀人,但这是我付出劳动的报酬。这个职业我也不想选择,可是我没有办法,我要活下去。

在外面独自生存的日子非常不好过,我辗转于各个城市,从事过很多职业,见过了太多太多人与事。有好人,有坏人,但有时候也见过好人变成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那时,我还,我不明白这好坏是怎么样的一个区分。也许在我的印象里,那位给过我一个馒头的大姐姐是好人,而冲我吐口水的油腻大叔是坏人,没办法,我的当时的好坏之分只是看颜值。

有一天,我随认识的南方一个老家伙去了国外。原以为,国外是天堂,谁知,国外也有地狱。

我随他到了非洲的一个国家,他那里有一间挺大的超市。我跟着他,开始的时候还好,那里国内的情况还算平静。后来那里发生了内乱,听说是美洲的一个流氓国家看中这里所出产的石油,特意扶植了一个反对派与现在的政府做对。

开始双方只是政治斗争,后来变成了军事战争,那里从此变成了人间地狱。

我的超市老板被当地人杀了,财物被抢走了。我躲在一个地窖里,整整藏了三天。三天后,发现整个城市都被废墟和血腥覆盖,反对派武装随意的对当地人杀戮,砍头。我害怕极了,我慌不择路的逃跑,被一群国外的雇佣兵抓住。幸好,我的皮肤颜色和我这些年所学到的厨艺挽救了我。

这群雇佣兵们很有钱却不擅长做饭,我发誓,我吃过最难吃的饭菜就是第一顿他们给我吃的东西。这根本不是食物而是猪食,说猪食都对不起猪。

慢慢地,我给他们做饭,他们教我杀人技能。这一切归功于我的厨艺,当然,中华美食不是这些吃肉还带血丝的人能抵挡的。

我杀的第一个人是个女人,那个女人是杀害我超市老板的凶手。

我没想到人性怎么会转变的那么快,当初,她是我的邻居,我管她叫露丝夫人。她是一个很和蔼,热心的女人,但是动乱的时候,由于她是反对派的族人,她加入了反对派。由此,她变成了另处一种人,冷血,嗜杀。或许是鲜血刺激了她内心的邪恶,也或许是被逼着这样做的。

她砍了我老板八刀,刀刀致命,我的老板快被她砍碎了。我当时透过地窖的缝隙,看到了那骇人的场景,当时吓着我不敢出声,我咬着自己的手,任凭眼泪涌出来,我很害怕。

我替老板报仇了,我只扎了一刀,扎破了她的心脏。我忘不了,她临死惊恐的眼神,还有那喷射在我脸上充满腥气的热血。

我吐了,吐的胆汁都了吐出来。不过,吐过之后,也就那样了。

我跟着佣兵组织加入一个杀手集团,后来又杀了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不男不女的人。

我杀的那个男人是个毒贩,而雇佣我的那个人也是个毒贩。他们之间属于狗咬狗,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用尖利的牙齿互相撕咬。而我,则属于一条狗中嘴里最锋利牙齿。

我咬死了,不,我杀死了那个毒贩,他的手下四处寻找我,我不敢在非洲呆了,我也厌倦了非洲那个又脏又乱的穷地方。我偷渡到了泰国,就是那个风景很好,人妖满地的地方。在那里我杀了第三个人,那个不男不女的人。杀了他?她?之后,我偷偷的跑回了国,一直到现在接到这个任务。

是不是很想听,那个不男不女人的故事。

我知道,但我就不说。

今天我准备刺杀的目标是一位病人,这次的赏金有100万。为什么要杀她,隐隐听说过,好象这位是某大型集团的法定继承人。狗血电视剧里这样的情景太多了,一定是为了争夺家族遗产而不择手段的消灭对方。人哪,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

哎,大哥不说二哥,我不也是为钱而去杀人么?既然当了恶人,就别想着再去扮演圣母这个角色。

这几年来,我积攒了一点积蓄,有命没命一天,谁知道将来自己怎么样,还是攒点钱防身的好。

我已经想好,做完这次就不做了,太累心了。每天清晨都在噩梦中醒来,不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我之前用手里的钱在正义路买一座二层带商铺可以住人的楼,准备定居在这里。为什么选择正义路,或许我之前的路走偏了吧,想找一个心理安慰。

很讽刺,对不对?

人一走上邪路,想回头,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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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英雄之都市游侠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快小说只为原作者闪灵藏心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闪灵藏心并收藏超级英雄之都市游侠最新章节第二十五章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