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黄雨杰也没有再做什么,他转身走像身后,伸手摸林思晓的脸。林思晓像只羔羊一样乖乖的,以前的那种疯野荡然无存。林思晓伸手放在黄雨杰的手上,黄雨杰的手就放在林思晓的脸上。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是通过铅笔盒的反光看到的。我的铅笔盒里还有一块小镜子,有时候当我忽然想看看林思晓在干嘛的时候我会偷偷的在镜子里看下她。我想起了林思晓的同桌麦玲玲前几天跟我说的一件事情。因为黄雨杰喜欢水木年华的那首《在他乡》,林思晓为了送他一盒《在他乡》的磁带,竟然跑遍了魏县所有的音响店。因为没找到,后来还去了邯郸给他买。爱情真的存在,为什么跟电视上演的不一样,黄雨杰这种人竟然也配有爱情,而且来自于因为我喜欢她而跟我绝交的林思晓。通过铅笔盒的反光,我看见黄雨杰跟林思晓坐在同一张凳子上,黄雨杰搂着林思晓的肩膀,他们开心的谈论着晚上去县城那个网吧玩吃什么。我坐在前面,眼泪已经湿了眼眶,我把滴滴答答的伤心埋在试卷上,害怕被人戳破。我究竟有多差,我跟黄雨杰比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悬殊,我不知道。我开始觉得恶心,觉得黄雨杰恶心的要命,林思晓也是个贱女人,而我也只是一堆垃圾,没人要的垃圾。雨水还在下个不停,风带着雨点还在疯狂的打在窗上。放学的铃声还是迟迟不肯到来,我恨不得马上就冲出去,淋个透彻。如果我不是个好学生该多好,就不用这么遵守规矩。

爱情属于哪一类人?爱情属于所有的人,可是爱情却好像不属于我。等到放学所有人都走完了我才走。雨已经停了,空气干净的很,满地都是被吹落的杨树的叶子。我踩着水洼走回家,多希望自己能病,能发个高烧,可以不用去上学,把自己烧个糊涂,烧成傻子或者病死。我想要逃离这一切,我也第一次想到了转学,想离开,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的地方,再开始生活。

第二天我没有病,活得好好的,吃早饭的时候(初中是那么美好,可以每天在家吃早餐午餐和晚餐)我跟爸妈说了我想转学的决定,想过了这个期末就走,这是我想了一个晚上的结果。老爸老妈很吃惊,不仅他们在此之前我自己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转校。爸妈问我想转哪里,我说我不知道,就是想换一个学习环境,去一个好点的学校,这样将来才能考一个好点的高中,然后才能考一个好点的大学,然后才能找一份好的工作,然后才能出人头地过上优越的生活。我决定抛弃一切,抛的越远越好,就像我后来高考后毅然把所有志愿都选在南方的原因,想离开越远越好,我已经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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