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回忆很久的以前,我有过一个朋友,我叫他阿来,他第一次照面对我说,你叫我来哥,我很认可的点头说,好的阿来。而他也经常坐在上首大模大样的对我说:你来哥我如何如何如何的,于是我很快忘记了他是什么姓氏叫什么大名。名字没关系,有称呼就行。我想如果有一天,他换个行当,也一定会换个称呼,这个又得归咎于我们干得行当。他和我是同行。我们曾经住在一起,经常一起出没,一起工作,共同努力,攀比收入。我深信这并非志同道合,只是因为生活所迫,如果不是这样,谁不愿意做一份体面的工作呢?但我们终究不约而同选择了做一名扒手。

我和阿来最大的不同是他立志做一名优秀的扒手,而我却常常暗自伤神,满怀愧疚。我入这行当还得追溯到更久之前,那时的我还在上小学,少年啊,花朵啊,这类词语常常让我红领巾迎风飘扬。我那时候好吃学校外面的米糖糕啊,用两只筷子插进去一挑,然后一绕,甜蜜蜜的糖糕就属于我了,我每次都是闭着眼睛含着它,任它慢慢在我嘴里融化然后滑进肚子里,我甚至一度觉得人活着就是为了能享受糖糕的。我无数次的萌生过用我漂亮的女同桌换米糖糕的愿望,只是那个纯洁的小小姑娘一直未被市场经济,她始终未能给我换来可以尝到甜头的糖糕。

我第一次出手是在小卖部窗口前拥挤的人群里,我得到了一元纸币,我在放学后飞奔着去买了一箸糖糕,含下第一口我就蹲在地上哭了,我完了,我认定我这辈子毁了,在那个还不明白什么叫贪婪这词的年代里。

无人知晓那种感觉,只有我在快要嚼烂那双带着一丝丝甜味的筷子时,我就知道我戒不掉了。我期待用更多别人的钱来满足我的舌尖上的欲望,我知道我会陷进去的,我肯定停不了手。我成了贼,我偷过,我这辈子都是贼了。

直到如今我依然憎恨诸如回头是岸那样的说教,杀人犯放下屠刀立地还是杀人犯,强奸犯穿上裤子即使没造成人也毁了一个人。而我成了扒手,自己做过的,自己就应该背负着,这就是自己选择的命。

我记得我当时愿望是长大了做一名科学家,我已经忘记了这梦想强不强烈,反正当时大家的梦想都是这家那家,最不济的也是教师警察。我当时一下就觉得自己做不成科学家了,我成了贼,我没有办法为人类做出突出贡献了。我想起了我的家庭成分,祖上三代都是淳朴的好农民,一辈子本本分分,一到我这里就变异成这么个东西,真是不可饶恕。若是我那位当过解放军的爷爷复生,一定会大义灭亲的。我终有一天,会被抓捕,被枪毙。

我真佩服那时的自己,在最多动的年纪可以变得那么孤僻,收敛笑容,除了“公务”期间,远离人群。那一刻我几乎可以看见自己一条道到黑的一生,仿佛听到了对自己的审判,这么多年,我只是在等着它到来。

据阿来说他和我不一样,他第一次到手就是一笔巨款,他邻居家的一张百元大钞。这使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学校里有吃有喝,风流快活,还泡到了英语课代表。在那个除了老师嘴里经常念叨但不太明白究竟什么叫未来的年月里,他已经认定了这是一个可以养活自己一生的道路。再后来他越来越长大,在他周围的人开始考虑将来能干什么而迷茫的时候,他就是人群中最坚定而且淡定的一个。

据说阿来是家庭里的第三子,不用说,他一定是一个意外。是一个在国家政策允许之外出现的。我猜想他父母一定也不喜欢这个漏网之精虫,所以他从小就营养不良,生成了那样一副外观不良的长相,天生贼眉和鼠眼,身型矮小精干,没人比他更适合干这个,我甚至觉得他如果不干这个,简直浪费了天造的皮囊。

后来,我们相遇,我之所以和他合伙,不再单干,除了他告诉我如果有意外会有个伴给自己收骨灰外,还有一句让我觉得无比贴心的话,他宽慰我说,其实,不是我们不得已做了这个行当,而是我们选择了做这个行当。

这是我心里的话,其实抛开这个职业不谈,我和阿来都是好好青年,我们低调,不浮夸,懂礼貌,会做好事。而且,我们还很爱国。阿来对我说,其实,你别看我这样,我最爱听红歌了,我一听国歌就激动,一看到红旗飘扬就想流泪。他说这话时,我想起了曾让我无比骄傲的红领巾,已经不知道被我遗忘在了哪里。爱国是他的标签,也是我的标签,我想也应该是千千万万个类似于我们这样的人为自己人格找到的唯一的利好标签。

现在不得不说这个让我们生存的城市,这是一个太让我们喜欢的城市了。我还第一次来到这里,坐了两天两夜火车,一下火车就看见无数的大波妹和长腿妹,我知道这样感叹太俗,但这是我站在这片土地上最直接的感受。我心里很高兴,这里有些人很多,特别适合我生存,我相信这城市一定能够接纳我,因为我知道他能接纳所有人。

直到后来有一天,我在这个城市遇见阿来,相见恨晚,于是就共同租了一间房子,开始本分生活,认真做贼。

对于这个房间,是我们精心挑选过的,地处偏僻,房租便宜,典型的夹缝中生存的出租房,光线不怎么好,但是我不介意,我想我们都不太适合在阳光普照下生活,我们甚至觉得我们应该是生长在阴暗角落里的附庸植物,见光死的那种。阿来不一样,他告诉我,你不要把职业情绪代入到生活中来,我们应该很体面的出现在大众里,当然不是说大众的桑塔纳里,而是,应该体面的生活着,你懂吗?

我似懂非懂,但我还是觉得我们过得奢侈了些,比如,我们为什么要买个大彩电,那么大,像面墙一样那么大,我们又用不上。阿来说,出门在外,生活嘛,要过得体面些,而且,还可以看《新闻联播》。我说,那为什么不买台电脑,还可以跟上时代,网络时代。看《新闻联播》多人让人有拖累国家建设的负罪感。阿来摆摆手说,那太奢侈了,出门在外,生活嘛,得过且过了。我点头说是。

我回想起我和阿来第一次共同作案,当时气温是绝好的二十二度半,无雨无风还有雾。然而我们在选择下手目标是发生了分歧,我对阿来说,我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孕妇,学生,老人,不能扒。首先,他们实在可怜,其次,他们最可怜的就是没钱,吃力不讨好。

阿来很不高兴的对我说,你说,这怎么搞?挑三拣四的,没有一点职业精神,没有一点职业道德,你这样,是没有职业素养的表现,知道吗?你这样一来,谁还让我们扒?都得公平,大款我们偷了,放着弱势群体不偷,你让大款们怎么想?你考虑过吗?得平衡嘛!

我说,去你妈的,对不起,这是我的口头禅,你以后慢慢习惯。我是觉得做贼也应该有底线吧!是不是?我看过古往今来的所以的大盗们的传奇档案,他们就是挑人来着,我觉得他们之所以成为传奇,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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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说,也有道理,可是孕妇,老人,残疾人比较容易得手,而且,即使失手了,他们可追不上咱。

我看着他,问你失过手吗?

阿来骄傲的说,当然没有!

我说,那就对了,我们就应该找有挑战性的,我们应该相信自己,一个有能力的贼是不会去捏软柿子的。

阿来抬头仰视着我,被我深深的折服,他好像相信了我这番盗亦有道的胡言乱语,但其实我都是瞎掰的。在我说这番话的三分钟后,他就盯上了一个大胖子,据我目测身高应该有一米八往上,往阿来面前一站像个山堆似的,提着个包。我心里当时就怂了,妈的我就随口一说,混口饭吃,还要个屁挑战性啊,阿来那小子居然还当真了。我哪次动手不是捏的软柿子?我瘦瘦小小的,既不善于格斗,又不善于奔跑,硬的柿子我捏得动吗?

但我不能和阿来说出来,我只好拍拍阿来的肩,鼓励他,说,去吧,这本来是我看上的菜,让给你了。阿来带着感激的眼神看着我,带着温暖的笑意点点头,他稍微拍拍我搭在他肩上的手,跟上了那座山。

我点了支烟,一看阿来的脖子还没有那汉子的胳膊粗,我就已经做好了收尸的准备。我开始想,这样一位初识的朋友,这样挂掉,我该怎样去缅怀他?阿来是一名有自己技术特征的扒手,他需要借助一把小的刀片,与你擦肩而过,你包里的钱就落在他手里,你只空留包上的一条划痕。他对我说这叫专业。我是不需要道具的,空空妙手,探囊取物。取多取少,全凭技巧。

当我转过两个街口,手里已经惦着两个钱包了。我将包里的钱尽数抽出来,两个还算精致的钱包连着一些证件放在花坛上,这个时候,我的钱包已经鼓鼓囊囊了。顺便说一句,我的这个钱包,也是战利品。做工精细,样式精美,材质不凡。在我悠闲的拐过下个街口时,我看见向我迎面慌张奔跑来的阿来,我拔腿就跑。

我心里千万次的骂,他妈的失了手也不能坑害老子啊!不怕神一样的对手,也不怕猪一样的队友,最怕这两样都碰上了。我跑了两条街,心里想了无数撇清自己的方式。后来发现这里的巷子都是直来直去,我们像被追赶的猪一样,阿来这瘦猴真是执着,一直跟着我。我回头看见他后面似乎并没有什么追兵,就慢慢停了下来,警惕的看着他身后。阿来追上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开口大骂,你他妈跑什么啊?

我气喘吁吁的疑惑着看着阿来,问,你没让人追?

阿来靠着墙,喘着气摆摆手。

我放下心,慢慢平复气息,问他,得手没?你慌什么啊?

阿来丢给我一个钱包,说,打开看看!

我看着鼓囊囊的钱包,心里十分欣喜,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成就感,更有虚惊一场的安全感。我正想夸他两句,却“啊”的一声丢在了地上。我打开钱包的一瞬间赫然发现里面的一张警察证和一张持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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