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厂子工作了四十二天,其中发了两次工资,当我拿到自己辛辛苦苦挣得钱时,我突然意识到我长大了,我把钱打到了卡上,当然也有许多同学自己保存着,他们或许感觉只有这样才更加舒服,但是这样不大安全,苗苗,我的老乡,就是一个受害者,当她领到自己的工资一千元到街上闲逛时,不想却被人给掏走了,她当时是被别人用什么迷魂香给熏晕了,知道了后的她痛苦万分,这几十天的努力就算是白费了,有时候你付出很多努力还不如小偷那么轻轻的一掏得到的多,但是也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没有良心和那么好的心里素质,但我想:他们所谓的心里素质就是无视法律的权威,只是因为我们会感到对法律的畏惧和自己那一份做人的良知,所以我们才不都是小偷,当然也有的同学像王栓,他的工资倒不是让别人给偷走了,他也没有被小偷熏晕,是他自己送入了别人的腰包,我们一块儿存的钱,当我们的钱都到账的时候,他的还没有到账,然后我就看他的汇钱的单子,也没啥错啊,又过了两天还是没有来,我拿着他的卡又对了一遍他的单子才发现他打钱的时候把账号弄错了,把三当成了九,使我感到不解的是:他生产产品的时候糊涂就算了,怎么牵涉到钱他还是这样糊涂,因此我便从心理上感觉他是一个废人(其实后来当我看完了他的卡号后感觉这也不能完全怪他,邮政储蓄也有责任,我前几遍看的时候也没有看出那个数字是三,正好他的卡上那个三长的也不是位置,上面的那一个小口被图案的一个线条给封住了,我也是看了半天才辨认出来了,我不知道以前邮政储蓄有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我希望能改一下使得上面的卡号一看便知是几,他汇的钱比较少就找了不少麻烦,要是钱比较多的话岂不是麻烦更大?)当大家都返校的时候,他却留在了深圳,等着银行退钱给他,因为这种情况办理退款手续比较复杂,后来我才知道:他在深圳租房,吃喝,折腾了七八天花了几百块钱,而钱也没有退给他,他自己就两手空空的回来了,因此我对他就无语了,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的钱是不是被追回来了。发过工资以后,大个儿和柯一人买了一个皮箱,大个儿买了许多双鞋子,连他女友的鞋都买了,我笑着问他是不是要开鞋店,而柯却买了一身衣服,从脖子以下到脚都换新了,俨然跟在车间时脏兮兮的他判若两人,他还四百块钱买了一个二十一寸的彩电,说是走的时候才取,我买了一个背包,只想留作个纪念,其余的什么都没买。

当我们离开厂子的时候,忽然对这个厂子有了那么一点点依依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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