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春,也即尉迟春,一扬手,利落的接过酒葫芦,却没有饮,而是扭开嘴儿,轻轻地洒在雪地上一痕。

“哥哥,我又见着薛阿哥了。我俩喝酒哩,你尝尝。”

低语掺杂在呼呼的朔风里,并没谁听见,只是或许太冻,女子无声无息红了眼眶。

仰头,酒洒,烈入喉肠,女子微醺,悲喜都化在了不言中。

“你呀,年少时莽撞性子,饮酒急,总是呛得大口咳嗽。如今倒稳重了。”薛高雁看着她,笑。

女子扔回去酒葫芦,咧了咧嘴角“尉迟春莽撞,掀了天都有家族担着,迟春却不敢,做奴才的,脑袋都是挂在裤腰带上的。”

梆子敲响三更。夜色中的风雪更急了,呼呼的,雪沫朦胧了薛高雁的眉眼,看不清他是何神情。

“尉迟家啊,如今就剩了你一个,还呆在盛京。劝了几次你跟我去南方,虽不富贵,但也没人使唤你,何必在这儿,给赵家的人当奴才。”

尉迟。

这是一个已被史官书写为“灭门”的姓氏。

东周三百年,尉迟家屡出重臣,满门贤良,虽不及“文贾武程”,也是紫袍金带的名门,是拱卫萧周,支持变法的头阵。

可惜。一朝成王败寇,洛氏大案后,这个家族顷刻就被遗忘在鲜血和灰烬里。

“人们只会欢呼胜利者,失败者,早就被踩成鞋底的泥了。”迟春凉凉一笑,“我现在就是个宫里当差的,自称奴才都习惯了。”

薛高雁却深深的凝着女子,瞳仁在夜色中雪亮“习惯?呵,是因为你自己的选择吧。”

迟春倦怠地眨眨眼,沉默,回忆总是太刁钻,轻易的就能教人赔了一生。

当年洛氏大案爆发,尉迟家的主心骨,斩首的斩首,流放的流放,其余的,也是仓皇舍了尉迟的姓,从此四散流离。

堂堂名门分崩离析,世人急着贺喜右相,嗤笑他们跟错了主子。

当年的她,还是个半大丫头,顶着惨白的小脸,忙着从熊熊燃烧的府邸里,抢出尉迟季的牌位。

逃离的族人们也忙着从火光里抢值钱东西,最后在“尉迟”姓上捞一把,曾经众星捧月的她被挤来挤去,扑通一声栽在瓦砾里。

满嘴呛的灰和土,还有血腥味。

十几岁的她终于忍不住,哇一声,哭得小脸黑一片红一片。

这时,一双锦绣镶宝的绣鞋停在她面前。保养良好的手把她扶起来,认真地为她把小脸上的灰泞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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