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沈茂在我们家,总觉得就连平时无趣的生活都变得有些生动起来了,看来一个家,还是不能没有孩子。
每每想到这一点我都会觉得心中有些闷闷的,成亲两年半,肚子还是没有任何动静,换做是别的人家,在这封建的古代,估计早就已经被赶出家门了吧。
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嗯?你是要我陪你上街吗?”
在院子里练字的沈茂突然间扯了扯我的袖子,用手比划了几下,一张本来看起来蜡黄的小脸如今也变得白嫩嫩红彤彤的,漂亮的像个小苹果,让人恨不得咬一口。
我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颊,好好的蹂躏了一番才放过他。
‘你要上街买什么东西吗?府中没有吗?沈伯应该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才是啊。’
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可是看着他迫切的眼神又有些不忍拒绝,只能带着他出了门。
刚到大街,沈茂就跳下马车,七摸八拐之后便没了人影,吓得我赶紧让吓人去找他,可是他们都把这商业街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有找到这小子的身影。
“这臭小子跑到哪里去了,看他待会回来的时候我不打烂他的屁股!”
我一边焦急的找着跑的没影的小孩,一边在嘴里嘟嘟囔囔,有些时候有一个让自己牵肠挂肚的人似乎也挺不错的嘛!
因为知道沈茂毕竟是在扬州城长大的,虽然不能说他走遍了扬州城的每一个角落,可是,他毕竟也约莫十岁了,应该不会跑丢吧。
恍惚之间,眼角闪过一抹大红色的张扬人影,定睛一看,原来是熟悉之人。
抑制不住的眉开眼笑,毕竟没有什么比遇故知来的让人更加高兴了。
“大哥!”
九月初霜,南宫适一袭张扬的大红长袍,衣袖被他甩出恣意张扬的弧度,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纤白的手指轻轻抚过眼角的泪痣,动作妩媚让人移不开眼。
我本来想跟他打招呼,却不想他刚好抬眼看来,一时间四目相对,相视一笑。
这时间最美好的事情不过是爱人在身旁,再结交一两个朋友,如今这两样东西我都有了,也算是人生可以得以圆满。
我向来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南宫适今天倒是没有把他的小厮带在身边,就这么独自一人走在大街上,街边的那些小姑娘个个眼冒桃心,心含爱慕的看着他,就差全部都扑到他身上去了。
他冲着我淡淡一笑,立马就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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