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不大,十来户人家,有池塘和竹林,山坡上开着紫红的玫瑰。村子里的人看热闹,竟有三人站在雨中与开车送我去的朋友闲聊。

“那真是他的女儿啊?”

“长这么大。”

“这女,命真惨,爸穷得要命,到处欠债,还得悄悄付她的生活费。真不容易,长这么大。”

我见到生父的妻子,很老实的农村女干部,身体很结实,一说一个笑。她对修生父的墓没有意见,说是一直没钱,心里内疚着呢。言谈中倒是高兴我能这么做,她给了我看一本相册,大都是生父去世后,两个弟弟在外工作的照片。他们生得与生父有些相像,却不怎么像我,一个戴眼镜另一个偏瘦。那天她想做饭给我和朋友吃,我谢谢她。我的两个同父异母弟弟一个在深圳一个在重庆城里做事,都不在家。我留下在北京和英国的所有联系方式就离开了。

两年后我在重庆书店签名售书,读者排队,边上有些人站着看。有一个人有点眼熟,似乎是照片上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他身边的女人抱着一个小孩子。我只瞧到一眼,他们便不见了。后来大姐说她就在附近,听到他们说,快去找姑姑给钱时,怕他们不明事理,弄出大家不高兴的事来,就把他们劝走了。

也可能是他们和大姐在新华书店见到一面,彼此有了联系,所以我曾去给生父修坟这事,大姐也知道。大姐知道就是全家知道。可是他们不知道,有一个弟弟曾来过好几次传真向我要钱,说他们的父亲在我十八岁前负担我生活费,造成他们生活困难。现在家里要盖新房子,缺钱,弟弟要看眼睛,缺钱。

这件事丈夫代我处理,回信表明他们父亲的生活费是作为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是法院判的,我作为姐姐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更何况是私生弟弟几十年没有往来这样的身份。

对方回了信,说是我的自传写了他们,包括他们的母亲,人人尽知,他们也有脸面,还说了好些难听的话,还是要钱。丈夫回信,告诉他们不要说丑话,有一门亲在这里,比没这门亲在这儿强,谁也免不了真正需要人帮助时。

来回的通信我都没有看到,只是听丈夫讲述。吃饭时,丈夫告诉我马克思的私生子的故事,那孩子由恩格斯交给伦敦东区一家人养大,说一口伦敦土腔。恩格斯去世前告诉马克思的女儿们,之后,他们去见这个弟弟。没有共同语言,毫无感情,总之形同陌生人,其实就是陌生人。血缘能说明什么呢?如果没有共同成长的背景,没有相濡以沫共患难的经历,没有骨肉凝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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