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组织和集体行动中里都有不同的角色。有一种说法认为,在一个社区里会有三种角色:大概5%~10%的人是积极分子,30%的人是积极分子周围的追随者,60%左右的人是一般群众,即“1+3+6”的结构模式。一旦形成了这种模式,就成为了一个社会心理意义上的而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所谓“有机社区”。参见卢嵘:《业主在行动》,载《南方周末》,2003年8月14日。本文的研究不能定量地验证这种说法,只是从被访者的言谈中可以感受到,业主运动中确实有四种不同类型的中间阶层业主。

1业主运动中的冷漠者

他们虽然并不明确拒绝参与业主运动,但在实际行动中与业主运动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会在维权遇到挫折时最先游离出来。即使维权进展顺利,他们也会有明显的“搭便车”倾向。李亮(3)在访谈中对业主运动的话题一直显得很犹豫,“冷静”是他用得最多的词汇。他说:我首先是要冷静。先看一下他们怎么组织的,看是否组织得符合我的想法。有时候他们已经干得很不错了,干的就是我想要的,我就没有必要出头了。他的妻子周燕(04)也显得并不积极。如果不是事关重大,她不倾向参与集体行动;即使重大,如果已经有人在组织维权,她宁愿坐享其成:这也要看情况,看事情的重要程度,看是否有其他人来做这件事情。他们做了我就不用做了。好多时候还要看事情的严重程度。如果是家里的墙皮掉了,别说是别人家的事情,就是我们家的事,我都不一定去找。这部分中间阶层是典型的“搭便车”者。如果能搭上最好;如果搭不上,说明这“车”确实不好“开”,干脆“走路”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

2业主运动中的普通参与者

从冯涛(18)的相关态度就可以看出,他不会对自己的利益置之不理,也不会积极参与业主运动,更不会成为领导组织者。他明确承认自己在集体行动中可能担当的角色:我不是一个热情的参与者。只是参与者。不会是领导者,不适合。也不会去组织的。王慧(19)很坦白,认为自己需要别人的带动,不会试图去带动他人:我还是比较容易被激发的。我挺有从众心理的。大家都去,我也会去。卫成(01)谈起和自己住一栋楼的一些年轻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们:都是年轻的。八个代表都是男的吧。这些人不知道是那个IT公司的,整天都在挂网上讨论这些维权的事。可是我不愿花那么多时间做这些事。如果说这些年轻人是组织者和热情参与者,那么卫成(01)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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