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的观念源于物事间相互感应的观念。《周易》中就有阴阳二气相互感应的思想表述。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观察到“铜山西崩,洛钟东应”的现象,又看到母子之间有许多类似之处,所以相信母亲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到胎儿,因而要求母亲在怀孕期间的一切行为必须谨守礼仪,给胎儿以良好的影响,这就是所谓的“胎教”。

“胎教”一词汉代或汉代以前就有了。汉?贾谊《新书?胎教》云:“周妃听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骂,胎教之谓也。”(转引自《辞源》“胎教”条)从这里看,当时的胎教已经注意到了要以母亲的行为影响胎儿将来的身体和禀性等诸多方面。汉?刘向《列女传》中也有这类记载,据云:“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跸,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邪色,耳不听淫声,夜则令瞽诵诗书、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过人矣。”不过,这里的记载都是以儒学礼教的规范筛滤过的民间信仰了。有许多原始意义的胎教信条,很可能因儒家不语“怪、力、乱、神”的缘故而未能收录记载下来。

到了北齐,胎教的规约更进一步详尽。据徐之才《逐月养胎方》云:“一月,宜食大麦,毋食腥辛,不为力事,寝必安静,勿令恐畏。二月,毋食辛臊,居必静处,当慎护之,勿惊动也。三月,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勿悲哀、思虑、惊动。四月,当静形体,和心志,节饮食。五月,卧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处,厚其衣服,勿大饥,勿甚饱,勿食干燥,勿自炙热,勿大劳倦。六月,身欲微劳,勿得静处,食甘美勿太饱。七月,居处必燥,饮食避寒,勿大言,勿号哭,勿薄衣,勿洗浴,勿寒饮。八月,和心静息,勿使气极,勿食燥物,勿辄失食,勿怒大起。九月,勿处湿冷,勿着炙衣,不可转侧。十月,但俟时而生。”其中“三月,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一点,透露出古人相信“妊娠三月,未有定象,见物而化”的思想,这种思想现今仍存在于民间。郑州现时流行一种说法:妇女怀孕后,先吃一只公鸡,可生男孩。又说孕妇吃鸡蛋生女孩,吃核桃生男孩。唐代医圣孙思邈也在《千斤方?养胎论》中指出:“旧说凡受胎三月,逐物变化,禀质未定。”这里边都含有胎教还可以通过感化而影响到胎儿性别的意思。这就是比较原始的感应巫术信仰了。其实,胎教本身,说到底,就是一种巫术信仰。像上文我们提到的孕妇禁忌,包括孕妇饮食禁忌在内都有胎教的性质,也都曾被引入一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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