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奔怒海》不仅引起了观众的广泛认同,也引起了影评界的极大关注,一时间好评如潮,创下1500万港元的票房收入。这个数目,在20世纪80年代初,几乎是一个天文数字,全香港,只有李小龙、成龙等有数的几个人,曾经打破过这一数字。而李、成两人的电影,都是商业电影,许鞍华以一部文艺电影,创下如此纪录,成功是空前的。作为片中两个男主角之一,刘德华自然红了。

在当年的第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评选中,《投奔怒海》赢得“十大华语片”第一名,同时获得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美术和最有前途新人等多项大奖。

刘德华作为无线电视台连稍重要一点的配角都捞不上的人,在《投奔怒海》中确实大出了一回风头,因此和马斯晨一起获得香港金像奖最有前途新人奖提名。最终,他虽然败给了马斯晨,却也并没什么遗憾,毕竟在那时对于他来说,获奖是一种奢望,获得提名便已经是意外惊喜了。

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他仍然只是个小小的难以引人注目的配角而已。拍了这部影片,他便有了香港市场。确实如此,香港演艺圈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首先是无线电视台再不会将他视为可有可无,而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决定让他上一部新的电视剧《猎鹰》,并且还有另外几部电视剧准备让他出演。

《猎鹰》是刘德华电视史上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主角。他在剧集中出演一名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年轻警官江大伟。

江大伟是一个理想主义的有为青年,立志铲除社会中的黑暗势力和邪恶势力,他考入帮办学堂受训,进而成为一名年轻警官。

其时,社会上,毒枭横行不法,和警察内部勾结,十分猖獗。为了除掉这个社会毒瘤,香港皇家警察设计了一个苦肉计,让江大伟遭人布局陷害,受到革职处分,随即打入毒枭集团内部,成为贩毒头子(刘兆铭)的得力助手。做了卧底的江大伟,表面上性情大变,令父亲(刘江)和女友嘉琦(陈敏儿)无法谅解。最终的结局,自然是江大伟获得成功,恶人遭到报应,江大伟成为英雄。

这部影片,走的仍然是警匪片的套路,剧情并没有太多新奇之处,最值得称道的,是刘德华所演的江大伟性格的坚毅以及他本人外形的帅气。

当年的刘德华,二十多岁,英俊潇洒,在剧集中一出场,不知多少青春少女,顿时有一种“惊艳之感”。就是今天再看当年他的扮相,也会突然间被他的英俊外表所吸引。

这部电视剧播出之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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