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到的一篇文章中,陈彩虹先生提供了一条建立这种文化的路径。他的基本观点是“必须借助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权威”首先在中国股市中建立信用秩序,然后再将这种秩序扩展到全社会中。在陈先生那里,这种从股市内部做起的办法叫做“以小搏大”。但问题是这种“以小搏大”的方法失败的概率相当高。第一,“强有力的法律制度和权威”是否中立。我想我的这种疑问是有经验和理论两方面的根据的,如果外部的权威不能中立,股市显然也无可奈何。第二,法律制度的确立与执行是需要文化中普遍的“支援”意识做基础的,没有普遍的文化认同,法律不可能有权威,更谈不上执行了。所谓“法不责众”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失信”是一种众人的行为,你就很难对这种行为进行法律惩处。起码,你缺乏某种实质正义的支持。换言之,惩治“失信”的法律在普遍的失信文化中根本就很难有合法性。那些因为失信而获得巨大利益的人根本就不会有道德上的压力。而那些没有因为失信而获得相应收益的人也顶多只能感叹自己的运气不好。如果1000家上市公司有80%都处于失信状态(而这恰恰是中国证券市场中的残酷现实),我根本就不相信惩罚几个银广夏能扭转这种局面。我想,在看到银广夏连续跌停,参与者损失惨重的时候,更多的人更多想到的是:瞧,这家伙运气真够差的!我的意思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信用应该首先从外部构建。如果没有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作为基础,中国证券市场就算是短期内建设了一种良好的秩序,也迟早会被重新毁掉。执行制度的是文化中的人,没有“内化”过信用文化的人,制度的效果如果不是完全没有的话,也肯定会大打折扣。

在中国整个20多年的改革中,公民文化建设的欠账是最多的,惟其如此,这项工作才如此困难和令人生畏。我们很难期望,在一个“失信”的文化沙漠上为中国股市单独建立一个信用的绿洲。换句话说,中国证券市场的失信,不过是整个中国社会失范的一部分。从外部和基础上建设一个与未来社会相适应的公民文化,才是中国股市建立良好信用的必由之路。但这决不是股市本身可以完成的任务。

理性与智慧:市场是最好的老师

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评论:中国股民太不理性。言下之意是:中国股民只知道短线投机,不懂得中长线投资。如此论者,要么是不懂装懂,要么是对中国股民的真实处境太缺乏了解。投资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可供投资的对象。而中国证券市场恰恰不能提供这个基础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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