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丽君在大哥邓长安的婚礼上献歌一首,时年15岁。

或许与邓丽君在歌坛有关,邓家大哥结婚竟也请来了乐队。邓家子女甚多,邓丽君排行第四,与大哥的年龄相差有十岁多。

邓丽君去世后,邓长安曾为纪念妹妹开了一家名为“筠园小馆”的餐厅,餐厅里摆放有四十多张邓丽君生前的珍贵照片和物品,这些照片与物品多半没有在媒体上曝光过;而走进餐厅时,耳边就传来邓丽君的曼妙歌声。

不过这家位于香港的餐厅,由于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邓长安计划关闭,并表示要拍卖邓丽君的那些照片。许多歌迷听说这个消息后,都表示要买下收藏。

邓丽君与妈妈在大哥的婚礼中合影。

邓丽君的父亲邓枢为河北省大名县邓台村人,早年毕业于黄埔军校第14期;而母亲赵素桂是山东省东平县人,原为公务员,他们于1943年结婚。

邓丽君踏入歌坛后,母亲即跟随左右,保护、照顾成长中的女儿,风雨无阻。

据估计,邓丽君去世后,身后遗产约有新台币两亿元以上,由于中年后一直退隐,且表示不参与商业演出,因此没有来自公开演唱所带来的收入。她的遗产多半来自唱片版税,不动产包括位于法国香榭丽舍大道、价值新台币三千万至四千万的住宅,价值一亿七千万新台币的香港赤柱别墅,位于台北市孙中山纪念馆附近的大楼住家则至少价值一千万元;另留有马自达跑车和劳斯莱斯汽车等动产。

因为没有结婚,邓丽君最后的一位爱人保罗没有继承权,而邓父在她之前已过世,所以邓丽君的所有遗产全部由母亲赵素桂继承。邓家以她的这些遗产成立了邓丽君文教基金会,出版与邓丽君相关的作品,或扶持乐坛新人,推广音乐教育。

在大哥的婚礼中与儿时玩伴合影留念。

邓丽君与母亲在东方歌厅后台休息时的合照,她依偎在母亲的身上,照片为1968年所摄。

和许多做儿女的人一样,邓丽君最感谢的人就是母亲。1995年5月,邓丽君去世后的几天,邓妈妈在台湾《联合报》上发表了一封信,标题为《邓丽君妈妈一封要烧的信》。

丽君,女儿:

你听到妈妈在叫你吗?妈妈曾一再地叮咛,要把身体保养好,你就是不在乎,又用“已经好多了”来安慰妈妈,唉!现在说什么都已太晚了,妈妈真的气你不听话。

今天是你发生不幸的第七天,也即是习俗中的“头七”,又适逢母亲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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