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丽君最初是在台湾宇宙唱片公司旗下录音出碟。从1967年14岁开始的四年时间里,她推出了原唱个人专辑达20张。这些作品以邓丽君之歌第一集、第二集……第二十集的顺序排列,其中因为邓丽君早年信仰天主教,忌讳13这个数位,所以系列中少了第十三集,总共是19集。此外,唱片的系列号还曾以《台湾民谣》为名发行过。《邓丽君之歌》系列中的第四集曲目变更后,曾经再版过,第八集从缺。

在东方歌厅演唱。

和歌厅的乐手一起合照于东方歌厅后台。

手中怀抱一个胖嘟嘟的婴儿,和这个孩子一样,邓丽君也有一张圆润的面孔。照片拍摄于1969年家中。

在演艺圈蹿红后,邓丽君成为台北各个歌舞厅的当红歌手。演唱带来的收入迅速改善了家庭清贫的状况。1960年,邓丽君一家从屏东搬迁到台北芦洲居住,这是一个一到台风季节就容易淹水的地方,随着家庭经济的改善,邓家又搬迁到了台北市水源路的公寓住宅。在水源路住了几年之后,邓家再次搬迁,到了北投奇岩路一座别墅,不久便把别墅卖掉,重新回到台北市区,暂时赁居于敦化南路的金兰大厦,最后买进了现在的仁爱路四段的一幢新大厦的六楼。

邓丽君周围朋友有一种说法是,“邓丽君整天动脑筋赚大钱,邓爸爸却整天动脑筋打大牌。”

在全家人中,邓丽君与母亲关系最紧密,邓妈妈是个标准的家庭主妇,孩子第一,丈夫第二。今天的邓丽君是成功了,谁知道她妈妈的泪水和汗水流出了多少。

1968年在东方歌厅与乐师及同行的合影。

戴着桂冠的少女邓丽君。

邓丽君为城中一家新开张的餐厅剪彩志庆,时为1969年7月5日。

初时出道成名的邓丽君已经在台北成为一位家喻户晓的名人,诸多机构均以邀请到她出席或者剪彩,而引为幸事。而邓丽君似已习惯于这种生活。她时常以少女之心之身奔走于早年的名利场中。世故的时代所需要表达的一切早已扑入毫无防备的少女的世界。但据邓家人称,少时的邓丽君似乎对此并没有什么不适应,反而对此很受用。

邓丽君在台北员林玫瑰中心骑摩托车。台北市的大多街市道路不宽,因此,虽然经济发达起来,但摩托车依然是许多人首选的交通工具,它方便、便宜,又可以有百变造型,因此在20世纪60年代的台湾,拥有摩托车成为了一种独特时尚。拥有一辆时尚的摩托车就成了当时诸多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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