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所说,这一切关于“忠”高于“义理”的训导是在不提及“义理”的情况下写成的,但每个日本人都知道这样一句话:“为了‘义理’,不能行正义(‘义’)”,敕谕将其改写成如下的句子。“若知其言(尔之私人义务)不应行,明其义不应守”云云。敕谕借用天皇的权威口气说,在这种情形之卞,人们应抛弃“义理”,记住“义理”是“小节”。只要人们遵守大节的各种规矩,他们就成为有德性的人。

这部赞扬“忠”的“圣经”是日本的一份基本文件。但是很难断定由于它间接地贬低了“义理”。是否就削弱了“义理”对日本人的影响。日本人经常引证敕谕中的其他一些话,例如“义即尽义务”、“只要心诚,无事不成”等,为他自己或他人的某种行为作辩解。然而,尽管有这类禁止守私情之信义的警戒语;却很少引用。“义理”至今仍是有巨大权威性的德性,如果说“某人不懂‘义理’”在日本仍是最严厉的一种谴责。

日本人的伦理观念不会因为引入了“大节”的说法就轻易地简化了。正如他们一再不厌其烦夸耀的那样,他们并无现成的到处都通用的德性可用作衡量善行的试金石。在大多数文化中,每个人都是按照他们自己实现某种德性的程度,例如善意、节俭或事业的成功等来衡量自己的成就的。他们把诸如幸福、统治他人、自由或社会进步之类作为人生的目标。日本人遵行比较特殊的信条。不管是在封建时代,还是在军人敕谕中,甚至当他们谈论“大节”的时候,其意思也只是对地位高的人的义务应该优先于对地位低的人的义务。他们仍然是主张各种规约各自独立的。西方人一般认为,“大节”就是忠诚对忠诚,而对某个特定人物或特定的事情不需要忠诚。而在日本人看来却不是如此。

当近代日本人试图使某种道德成为凌驾于一切“圈子”的道德之上的最高道德时,他们通常选择“诚实”为最高道德。大隈伯爵在论及日本伦理时说,诚实(“诚”)是“最重要的训诫,各种道德教训的基础都可包含在这个词中。在我国自古以来伪词汇中除‘诚’一词外,再也没有表达伦理性概念的话了。”【大限重信伯爵撰《开国50年史》,马库斯•B•徽什,英译本,伦敦,1909,弟二卷,第37页。——原注。】在本世纪初赞美新的西方个人主义的现代小说家,也对西方准则感到失望,面试图把诚实(一般说成“诚”)作为唯一的真的“教义”来歌颂。

强调把诚实作为主要道德的做法,得到“军人敕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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