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引鲁迅《随感》中的一句话:“中国不要提了罢。在外国举一例:小事件则如Cogol的剧本《按查使》,众人都禁止他,俄皇却准开演;大事件则如巡抚想放耶稣,众人却要求将他钉上十字架。”鲁迅以此来说明“暴君治下的臣民比暴君更暴”的道理。

因为他自以为神之子,以色列的王,所以去钉十字架。

“神之子,以色列的王”,外国书说,人类很难拒绝扮演上帝角色的诱惑。新文化运动的精英们都喜欢扮演上帝,他们是国民性的改造者、国家的前途的设计师、重建中国文化的大师,然而几十年后他们痛苦的看到,各种革命之后,社会更加混乱,民众觉悟甚微,原来自己仅仅是上帝的化身——神之子。耶稣基督来到人间,并不能改造世界,而应该替人类受苦难,钉十字架。这是他们所不愿意的。

兵丁们给他穿上紫袍。戴上荆冠,庆贺他: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吐他,屈膝拜他;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紫袍,仍穿他自己的衣服。

看哪,他们打他的头,吐他,拜他……

他不肯喝那用没药调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样对付他们的神之子,而且较永久地悲悯他们的前途,然而仇恨他们的现在。

四面都是敌意,可悲悯的,可咒诅的。

“又拿一根苇子打他的头”,象征软刀子。鲁迅在《长明灯》和《颓败线的颤动》里也都有小孩子用苇叶做钢刀一挥,并喊“杀!”的描写。这些都是象征不觉悟的弱者,但也是积极的吃人者。

“不肯喝用没药调和的酒”,隐喻鲁迅不肯承认这场包办婚姻,拒绝以敦伦之乐做没药来麻醉自己。夫妻而不同床被鲁迅解释成是为了理解包办婚姻的痛苦,“要分明地玩味”它。这就很有创意,且深刻极了。

“以色列人”,借喻守旧的中国人。对于中华民族,鲁迅将它与以色列人的历史和文化比较,“悲悯”它的前途,仇恨他们的现在,这个“现在”是使自己丧失了合理的婚姻。

鲁迅要想有所改变,而感到四面都是敌意。鲁迅的自由恋爱受到两种人的“敌意”,一方面是家庭内部或其他不觉悟者,这是“可悲悯的”;另一方面是某些“文氓”或其他恶意诽谤者,则是“可诅咒的”。

丁丁地响,钉尖从掌心穿透,他们要钉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悯的人们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响,钉尖从脚背穿透,钉碎了一块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们自己钉杀着他们的神之子了,可咒诅的人们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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