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了父母说爱情,我知道你们心里早就痒痒的了。但招呼打在头里,如果我在这方面的故事和想法过于平庸,那可不能赖我。

说“谈恋爱”太正式,我还是喜欢照我们那儿的俗话,叫“搞对象”。我第一次搞对象是在内蒙艺校那会儿,十六七岁吧,对方也是器乐班的,比我低一届。那女孩长得还行,可在这方面跟我一样,也是什么都不懂,好了一阵,却彼此连手都没摸过,枉担了“早恋”的虚名。我说“虚名”,是因为很快就有人给我们编故事,说我跟那个女孩在琴房里如何如何,还说有两个同学在窗外摞起砖头偷看,结果看得从砖头上摔了下去。

唉,如果真有点故事,被编排一下也值了,只可惜什么都没有。说“好了一阵”,无非也就是总想看到对方,总想找借口在一起呆着而已。知之者谓之“纯情”,不知者谓之“傻瓜”,其实两者有时是一回事。

这段情缘最后无疾而终。正因为如此,它成了一段美好的记忆。往后直到88年认识我前妻,我再没有正经搞过对象。当然有过这方面的想法,也有过尝试,但就是不能正经搞,一正经,就完了。

这里有某种微妙的民族心理问题。那时我还没有出名,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总感觉比汉族要低一头。也不是我要这么想,是事实让你不得不这么想。比如你和一帮汉族孩子在一起,除非你特别优秀,否则他们就不带你玩儿。开玩笑也是,总拿你当笑柄;我汉语不够好,驳也驳不过人家,只好陪着一起笑。毕竟你不愿意失去这帮朋友嘛,但事实上内心已受了伤害。

偏偏这期间我喜欢过的几个女孩都是汉族,于是就形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特虚荣,得到一张女孩子的照片就整天揣在怀里,有机会就拿出来给人看,说瞧瞧,这是我女朋友!另一方面却又心虚,不敢认真,自己跟自己说,你一个少数民族,根本不可能。

民族感这东西挺怪,像血缘一样是天生的,抹都抹不掉。我有个好朋友也是少数民族,每次跟他同族的一帮人喝酒都出事,每次回来他都要骂,骂这帮人不是玩艺儿;可隔天人家一叫,就又跟着去了,拦都拦不住。

95年我和第一个妻子离婚;97、98两年,自己碰上的,别人介绍的,有一搭没一搭非正式相处过的女朋友,前前后后也有十来个吧,除了一个是汉族,其余的都是蒙古族。

话又说回来,爱情也好,婚姻也好,说到底还是取决于两个人的缘分如何,民族不民族的尚在其次。我的第一个妻子也是蒙古族,人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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