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继承

比起突发式的灾难继承来,父亲退休、子女接班的“自然”继承在中国式继承中占了绝大部分。实际上,二者并无本质区别,都是子承父业(子不仅继承股权而且继承决策权)。尽管大多数企业家一再宣称对于企业管理权的继承惟才是举,并不一定选用自己的子女,但从已经发生的案例来看,不选择子女作为接班人的企业家仍是非常罕见。

(一)反例:黄河集团历险记

对于曾一度遭人诟病的企业家族内继承,经济学家钟朋荣分析说,正因为子能够承父业,才能够让千千万万的人拼命去创造财富,很多企业家都愿意自己的后代所有权和管理权双继承是在情理之中。钟朋荣怀疑有人指责“子承父业”是出于嫉妒心理。同时,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较差,把企业(即使只是管理权)交到陌生人手中可能导致对企业的伤害。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的职业经理人王雁元险将集团创始人杨纪强逐出黄河集团的案例让众多企业家谈之色变。

1997年,王雁元进入黄河集团,负责公司的上市及宣传工作。在此之前,王雁元是中国乡镇企业报驻甘肃记者站站长,因为给黄河集团老总杨纪强成功策划了“企业机制、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腾飞研讨会”而被杨纪强看中,邀其加盟黄河集团。在股份公司的上市过程中,王雁元负责全盘策划,并且组建了首届董事会,11名成员中杨纪强为董事长,来自股东单位的有3名董事,其余8名董事均为非股东代表,并有两名独立董事。王雁元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雁元在公司上市一役中功不可没,杨对她的回报亦属不菲,王的妹妹尽管不是股东,杨纪强还是让她成为了监事会的监事。

而王雁元的野心甚大,在进入黄河集团之后,就开始秘密筹建自己的家族势力,利用上市公司为自己的家族企业谋求利益。1997年,在王雁元出任黄河集团领导职务一个月后,华夏明珠科贸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其法人代表孟祥魁为王雁元之子。1998年,王雁元向杨纪强批得上市开办费1000万元,汇入华夏明珠科贸公司。1999年6月,兰州黄河股票主承销商以财务顾问费名义先后向华夏明珠科贸公司账户汇入资金292万元。

1999年5月,兰州黄河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股,6月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持有法人股4000万股,占上市公司40.73%的控股权。兰州黄河集团是由杨纪强带着四个儿子创建的(杨是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农民企业家、兰州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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