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在进一步的统一立法方面,建设部有哪些设想?

曹金彪:立法往往是说这个事情已经比较成型了,它可以立法。我觉得改革压力最大的是城市政府,因为城市政府困难大、压力大,所以推动改革的动力就强。从部委来讲,更多可能是总结经验和引导地方,目前各个地方的做法是不是都规范我看也不一定。

当然,市场主体获取特许经营权之后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还是可以明确的,比如说对公共服务满足是必须的,这个可以通过法规定下来,确定法律义务。但是这些事情都还不成熟,立法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21世纪》:你们从1996年就开始关注公用事业的改革问题,并积极参与改革的实践,盛洪老师在这方面怎么看?

盛洪:我非常赞赏两位司长的慎重态度。因为政府现在确实看不清这个事情,也没有办法贸然下结论搞什么法规,我觉得基本应该是各地探索,而且各地确实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包括企业的和政府的。

刚才曹司长讲到燃气和供热,其实这方面各地都有很多高招,包括民营企业比较成功的像新奥燃气,在30多个城市都已经获得特许经营权,而且一般服务质量比较高,价格也没有提高,也很安全,企业本身也很负责,这就是成功的案例,同时也是地方政府成功的案例。各地的成功经验总结起来,传达到中央政府后,再总结可能会比较好。

同时,我觉得中央政府也要有一点前瞻性。其实公用事业的改革在中国是比较新的,但是在国际上并不新,很多国家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公用事业改革,而且比较成功,比如美国,他们有很多的经验。这些国家已经形成自己的经济学理论、相关的政策、法律和经验。

公用事业的民营化、市场化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民营化、市场化,因为其他行业大都是竞争行业,市场不失灵,而公用事业领域市场是失灵的,政府要有这样的意识,非常清楚是自然垄断行业,是公共物品行业,我们要采取特殊措施,这一点在我们改革之初就要清醒认识到,在放开的同时要建立起监管框架,避免这些失误。因为一旦出现很多的失误,舆论就会讲市场化、民营化不好,改革就会退回去。

一些政府官员,尤其是地方政府官员不太懂这方面的知识,可能对改革的实施构成严重的障碍,这就需要对政府官员进行培训,经过大量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公用事业的特殊性,以及这个行业的民营化、市场化需要哪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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