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提纯可卡因(人咬狗)(4)
牢房大门的防弹玻璃后面出现了一张脸。我一面等着电子锁把犯人和来访者隔开的那扇门的门闩打开,心里一面琢磨将会见到怎样一个穷凶极恶的坏蛋。当锁喀嚓一声打开,门悄然开了,门后的走廊传出一种不祥的叮当声,我开始祈祷他不要铐着手铐。紧接着,他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高速公路里奇。我们握了握手,坐了下来。
该怎么描述高速公路里奇呢?他看起来和照片上一点也不像。新闻上的罗斯的照片看起来是个危险的纨绔子弟,留着拉斯塔法里式的发绺,目光游移不定。现在他的头发都剪掉了,体形也不太健壮,个子有点矮——肯定不超过五英尺八到五英尺九。他常常微笑,还无缘无故爆发出富有感染力的大笑。他的双手精致得令人吃惊。几乎不像是你心中期待的美国最邪恶的人。然而最令人吃惊的还不是这些。因为,他一开口说话,有一点就变得再清楚不过了:这家伙很聪明。非常聪明。在本书所作的研究过程之中,在我所接触过的所有被采访者——至少包括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和好几位极其严肃的科学家——之中,罗斯是最聪明的一个。至少目前来讲如此。
谈一会儿他的上诉之后,他给我讲起自己是怎样弄到现在这个地步的。这也是提纯可卡因在美国的历史。
里奇.丹尼尔.罗斯出生在德克撒斯州,但是他们家在六十年代就搬到了洛山矶中南部。由于他家的房子正好位于洛山矶高速公路主干道旁边,而附近又有不少姓罗斯的家庭,因而里奇很快被称为是“来自高速公路的里奇”,最后成了“高速公路里奇”。同附近其他每个人一样,他上了学,同附近的其他每个人一样,他不明白上学有什么用:
学校不是该我呆的地方。没有什么我觉得能用的上。我要学的是能用上的东西。既然用不上,我就不想学。所以说学校啊,现在我回过头来看看——从来没有谁能给我解释清楚学校是怎么回事儿。他们从来没告诉我为什么要学读书,为什么要学写字。为什么我要学数学……该读书写字了,我从来都跟不上趟。
然而里奇在课堂上缺乏才能似乎没什么要紧的,因为有别的事情给他做:他是个天生的运动员。一个星探在当地的一家公园发现了他,于是他很快打起了网球。当他的朋友们开始在当地的比赛中竞争并且取胜的时候,他也开始认真打球。等到他高中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开始考虑要不要成为职业选手。然而他首先需要的是一份大学的运动员奖学金。加利福尼亚的各种各样的大学给他的朋友们都提供了机会,里奇觉得这只是时间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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