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男人们为了给自己找情人、包“二奶”找一个理由,公开宣称自己的游戏规则是“喜新不厌旧”,仿佛这样就可以逃避自省和道德的谴责。这种男人忘记、忽视和排除了婚姻与爱情的排他性。弗洛伊德从性的能量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每一个人的爱只有一定的量。如果这种爱付给一个“第三者”多了,那么,给妻子的爱就必然会少。

清代女子余媚娘深知丈夫能量的有限性,结婚前要求丈夫发誓不娶小妾,当丈夫违背承

诺,余媚娘为了夺回丈夫全部的爱,竟然把丈夫的小妾杀死在密室中。

余媚娘者,才妇也,夫亡,以介洁(高洁)自守。陆希声时为正郎(官),闻其容美而善书,巧智无比,俾仆人中善言者游说之。媚娘乃约媒曰:“陆郎中若必得儿侍巾桎(侍候,做妻子),须立誓不置侧室,及女奴,则可为陆家新妇。”希声诺之。既归二年,夫妻敦睦。无何,希声又获名姬柳舜英者,姿殊丽,逾于媚娘。媚娘知而深怨之,密衔不发(深藏不露,一声不吭)。异日,令迎入宅,与之同处。比间(一天),候希声他出,即召舜英闭密中,手刃杀之。

——清·虫天子《香艳丛书》

余媚娘以非常极端的手段,怀恨报复了丈夫违背诺言私下纳妾的行为,果敢,大胆,而且血腥,维护了婚姻的专一。

我总觉得这个故事过于诡谲。柳舜英有什么错呢?她从良做了人家的小,是那个时代她这种美眉最好的选择,是不公正社会里所能给予她的最好的人生道路。干吗把她杀了,而放过“主犯”正郎官陆希声呢?他不去勾引柳舜英,柳怎么会死于密室呢?“夫为妻纲”,余媚娘再折腾,都得在纲常前矮挫下去,继续呵护、关爱着她的婚姻。妻以夫荣,余媚娘果然守得云开见月明,陆希声直做到了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她也成了“高干”之妻,荣耀得可以了。

主张或者维护婚姻专一制,仅有女人是不够的,毕竟妇女只是“半边天”。

两性关系中的另外“半边天”是男人,是丈夫,没有他们的参与、主张、遵循,或者说身体力行,一夫一妻制是无法进行到底的。对于妻子来说,产生于宗法时代的“丈夫”这个词本身就天生地涂抹了一层尊贵的油彩。“夫”,“夫子”,那是尊敬的师长。“夫”,“夫君”,那是至高无上的君王,事夫如事君。“丈”,“倚仗”,丈夫是妻子必须倚仗的尊贵者。在名称上,“妻子”就比“丈夫”矮三分,还奢谈什么平等?从夫妻的角色定位来看,“一夫一妻”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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