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元旦后两个月来,“扎艾滋针”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不断有新闻媒体或熟人朋友打电话问我“河南的艾滋病病人来到天津市,用注射器抽出他自己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往他人身上扎……”

一封咨询信

耀洁医生:

您好!

最近,听说河南的艾滋病病人去天津等地扎带有艾滋病病毒血液的针,你知道吗?请你电话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今后会出现哪些问题。最后请速复。谢谢!

某某

2002年2月2日

扎艾滋针的闹剧越演越烈,到了3月中旬,询问的记者越来越多,仅元月20日那天,我就接到5起电话,我是这样答复的:

1扎针者不可能是河南艾滋病病人,因为他们没有钱,家中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能力、没有气力跑到天津,因为仅车费一项,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何况到天津后还需其他费用;

2若把血抽在注射器内,很快就会凝固。艾滋病病毒在自然界生存能力极差,会很快失去了传染性能,除非特殊处理,否则难以传染他人,无须恐慌。

当记者问我对“扎针”事件的看法时,我告诉他,2000年春我曾见过一个抽血扎针的艾滋病病人。当时我几经周折才找到他,我问他,你抽自己的血往别人身上扎过吗?他承认扎过,并立即掀开左胳膊的衣袖让我看他那清晰可见的针眼痕迹。他对我说:“我从来不扎老百姓,我只扎那些大腹便便,坐着小汽车到歌舞厅等黄色场所享受的人。”稍停,他咬牙切齿地又说:“这些人都是用‘公款’花费的,我等他们玩得最高兴的时候,我到卫生间抽自己3~5毫升血,立刻往他们腿上或臀上猛地一扎,扔下注射器就走。他本人怕丢人不敢吱声,歌舞厅怕影响生意不敢报案。”

当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一脸无奈地说:“1995年我因车祸住医院手术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周围的人见了我和我的家人像躲瘟神一样。我老婆和两个孩子在河南省防疫站检查过多次,证实都没有传染上艾滋病,但她们仍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后来,我叫她娘仨到孩子的姥姥家。因为孩子能在那儿上学,别人不知情,不会欺负她们。现在只有我爹天天给我送碗饭吃。我得的这种绝症是医院造成的,但是他们不承认,也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我恨当官的,我扎他们,想让他们也得艾滋病。”

我去他家见他时,他正躺在床上,他让我坐在离床几十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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