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夫写过一个中篇小说,题名《美食家》,他从此也获得了一个“美食家”的头衔。而且马上被法国美食家协会聘为资深顾问,还专程到法国各地去美食一周。其实,他对于番菜的兴趣,未必多么热烈。若有一碟花生米,二两老酒,加之谈得来的老朋友,我看他会更加其乐融融的。所以,到苏州,他陪你观光,有他自己的一条路线,他请你吃饭,有他自己的一家餐馆。

还有一位故去的汪曾祺先生,江苏高邮人,那个地方,以产咸鸭蛋闻名。

我看他屡屡写些他家乡的农家小吃,和他抗战时期在西南联大当学生时,吃过的什么云南过桥米线和油鸡纵等等文字,其意似乎并不在吃,而在于往事的回忆,看来怀旧比那些食物更令他陶醉。但是,他懂得美食,甚至亲自操刀,表演一两手,以博一粲。

张贤亮在他的《绿化树》里,写了这样一个情节:那位马缨花女士开的“美国饭店”中,她的两位情敌为一两块烤白薯而差点决斗。吃只是为了苟延残喘,为了活命,饥饿使人扭曲得丢失最后一点尊严。然而,那终究是陈旧的故事了,对如今吃得太饱的文坛,已失去产生切肤之痛的共鸣,于是,他也就投笔从戎,搏战于商场,长袖善舞的他,出入星级餐厅,品尝极品大菜,“美国饭店”那张褪色的老照片,恐怕难得翻出来一阅了。

会吃,懂吃,是一种天分;会吃,懂吃,而且有可能吃,那是一种幸福。

当年住在北京西郊的破屋茅檐里,撰写《红楼梦》时的曹雪芹,“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已经贫穷到了“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地步这位毫无疑问是“美食家”的他,再去回味那些曾经吃过的美食,可想而知,舌上的味蕾该是怎么一个苦涩感受了。大师在失落的怅惘,追忆的痛苦之中,在追悔失去的一切,在遗憾中补缀那张烟消云散的记忆之网时,空空荡荡的嘴巴,该是多么煎熬了?

我发现,这位文学大师,在他笔下,一旦写到金陵那条街上,钟鸣鼎食之家,宴游饮乐,大吃二喝时,凡与嘴巴有关细节,无不特别的来劲,抖精神,倾情不已。那次携蝗大嚼,那次螃蟹宴,那次寿怡红群芳夜会,那次刘姥姥吃茄鲞,那次白玉钏亲尝莲叶羹……他在叙述过程中的陶醉之情,追悔之意,碧落黄泉,伤心往事,尽管不着一字,却是我们在读这部不朽之作时,能够充分感受到的。

也许,美食和美文有些什么必然的联系?

是不是由此类推,不能领会美食之美的作家诗人,怕也难以写出美文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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