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瑚虫困窘,彩虹收兵

腾讯依靠众多用户快速崛起,吸引了一批技术人员的关注,大家竞相模仿和更改QQ程序,陈寿福就是其中一个。

陈寿福,1980年12月出生,对计算机非常痴迷。据媒体报道,在大学时期,陈寿福对计算机技术相当痴迷,也非常有天分。2001年,在技术开发上非常有研究的陈寿福发现了QQ的许多不足之处,于是,他就对原版的QQ进行了诸多修改,去除了QQ的广告增加了探索IP的功能,那时候的珊瑚虫版还不是外挂形式。

2003年,腾讯公司找到了陈寿福,在双方交涉的过程中,当时还是学生的陈寿福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关闭本人网站上珊瑚虫QQ版本的下载,不再对腾讯QQ软件进行修改”。那个时期,遭遇麻烦的,还有邹丹版本和木子版本,腾讯的杀手锏是侵犯著作权,在此情势下,他们纷纷退出了研发。

2004年的时候,陈寿福转作外挂。在不修改QQ软件源代码的情况下,陈寿福非常快捷的编写出了珊瑚虫QQ外挂的原型,在最开始的时候,珊瑚虫外挂不仅有显示IP和去除广告的功能,而且有效地回避了腾讯的版权问题。一时间,珊瑚虫的下载量有时候甚至超过了腾讯QQ本身。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一纸诉状把陈寿福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陈寿福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腾讯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赔偿腾讯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决:陈寿福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在网站“珊瑚虫工作室”中设置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行为显属侵权,故应立即停止侵权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腾讯公司称陈寿福在“珊瑚虫工作室”上设置外挂程序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双方此次在法院的交涉结果,以陈寿福在珊瑚虫网站公开道歉和赔偿腾讯公司10万元人民币而告终。腾讯公司在胜诉后采取了低调处理的态度,一直没有将审判结果公之于众。看似已经尘埃落定的珊瑚虫外挂案件,再生波澜,在2007年8月16日,陈寿福被深圳警方以侵犯著作权进行非法牟利为由拘留,又将此次事件推向另一个方向。

“去年(2006年)12月份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陈寿福停止提供下载和使用侵权软件,可是珊瑚虫还一直在进行侵权行为。”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宣传科傅学军在接受《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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